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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通过国家认证

发布时间 :2009-01-20    阅读次数 :

近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通过国家GLP认证。正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可的国家级药物安全性评价机构。这是我国中西部地区高校第一个、国内高校第五个具有药物安全性评价资质的高等院校,填补了河南省一直没有药物安全性评价机构的空白。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的正式运行,对推动我省医药工业经济的发展,提升我省生物医药产业的新药研究开发和自主创新能力以及生物医药行业的科技进步,对确保人民用药安全和身心健康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对构筑我校相关专业的科学研究平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由于药品是直接用于人体的特殊商品,要求其具有“安全” “可控” “有效”之属性,其中“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是目前世界上公认的要求最严格、操作最规范的实验性研究。我省是药品生产大省和消费大省,但是,由于一直没有国家相关法律认可的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单位,严重制约了我省新药研究开发能力的提高和已上市药品的安全性再评价工作。为了使我省药品生产大省向药品生产强省过渡,在省各级领导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校不失时机地抓住机遇,于2005年7月批准成立了“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充分利用郑州大学作为综合性大学学科齐全的优势,通过整合校内资源、优化学术队伍,经过近3年的建设和实验室人员的刻苦努力,于2008年初,完成了筹建和GLP的试运行。分别于2008年4月21-25日和2009年3月11-13日接受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家组首次认证检查和复查认证检查。专家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为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在组织管理和人员、试验设施、标准操作规程和试验运行等方面符合GLP要求。专家组高度赞赏河南省和郑州大学对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建设的重视,对该中心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19-12-12 23: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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