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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3 15:5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见附件1),现就开展我校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根据通知精神,我校可推荐1人,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人。
二、申报重点和资助额度
本次申报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眼“高精尖缺”,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国家发展重大战略和先进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重点领域,重点引进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人才,加大对基础科学研究人才的支持。
根据《关于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3〕45号)规定的资助人选条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人选,对资助人选一次性提供资助金30万元,申报单位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2015年1月1日后回国;
(四)在我校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并由申报单位出具证明;
(五)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同等条件下,应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跨国公司、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留学回国人员。
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候需参考申报人已获得的其他资助情况,避免重复资助。
四、材料报送和有关要求
1.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1份(见附件2);
2. 成果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见附件3);
3. 附件材料PDF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含完整的目录、页码),请按以下顺序:身份证(正反面),海外学位、学历认证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与国外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每年在国内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的证明,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5篇全文和刊载杂志封面)、论著复印件(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复印件),近5年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业绩贡献的材料等。
4.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的承诺书一份。
      符合条件的老师,请将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于4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hanjiangpei@zzu.edu.cn;纸质版交至综合管理中心537房间(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778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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