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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关于评选2021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7日 17:16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随着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不断加强,实验室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教育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的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在实验室管理领域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增强实验室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鼓舞广大实验室工作者参与到我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实践活动中,充分调动实验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学校实验室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1年度郑州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实验室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范围为学校各相关学院(中心);

(二)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相关学院(中心)在岗在编的实验室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实验室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校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每年以院领导班子召开有关于“实验室建设与安全”为内容的会议,有健全的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能落实执行;有切实可行的实验室建设近期工作计划、年度计划和远期发展规划;实验室年度工作总结详实,实验室建设成效显著。

2.实验室管理队伍健全,人员的整体素质高,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实验室人员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安全责任意识强,安全管理规范,责任落实,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措施完善,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整改,妥善环保处置各类废弃物,落实各项安全预防措施,未发生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

4.开展“一院一品牌、一所一特色”活动,积极组织院级各项实验室安全文化相关活动、比赛,效果突出,反响强烈,具有引导示范性作用。

(二)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能跟踪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现状与趋势,有丰富的实验室管理实践经验。

2.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中长期规划,参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室安全等方面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

3.在推进高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等方面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参与实验室相关研究课题,落实本单位相关人员实验室安全准入、安全培训和安全文化宣传工作,落实涉及各类危害的预防措施与事故应急处置方法,取得显著成绩,未发生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

4.对服务教学和科研的实验技术人员,在仪器使用、实验教学效果、实验教学方法的提高和改进及创新性实验上取得显著成绩者。

三、评选先进的推荐名额

各学院可自主申报实验室工作先进单位、原则上限报1名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

四、评选安排

(一)请各学院(中心)按照以上评选要求,坚持标准、发扬民主、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推选,于2022年1月5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交实验室管理中心726A房间(需报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邮箱:houjianhua@zzu.edu.cn,联系人:侯建华,联系电话:67781603。

(二)实验室管理中心将组织评选,确定实验室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经公示后进行表彰。

附件:1.郑州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郑州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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