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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11-17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使用生物安全实验室要提前预约。

第二条 使用前应登记进入实验室时间,打开紫外灯消毒30分钟。

第三条 实验物品应通过传递窗送入实验区。

第四条 进入实验室应更换隔离衣或工作服、手套、口罩、帽子、穿软底鞋。

第五条 实验操作应有两人同时在场。

第六条 实验室内禁止携带个人生活用品和食品等。

第七条 生物安全柜应提前打开风机循环20分钟。

第八条 实验时应准备相应的消毒剂,出现感染性材料泄露及时处理,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

第九条 操作人员在操作中出现生物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老师和实验室负责人报告。

第十条 实验操作完毕后要清理干净实验用品,通过传递窗传出。

第十一条 实验操作过程中污染的物品实验完毕后及时消毒或高压灭菌处理。

第十二条 实验完毕,对实验室、生物安全柜、离心机、移液器、试管架等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三条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要消毒后装入黄色垃圾袋,高压灭菌处理。

第十四条 实验室使用完毕生物安全柜和试验台不能留任何实验用品。

第十五条 出实验室要更换衣服洗手消毒。

第十六条 实验室使用完毕打开紫外灯消毒30分钟,并登记出实验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