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学院官方网站信息传播、宣传学院作用,建立规范的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根据郑州大学有关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在郑州大学网站群中建设的二级网站:“郑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http://www7.zzu.edu.cn/delcyxy)上,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视频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三条 学院网站组织管理的总体原则是统一管理,分工负责。
第二章 信息内容及采集
第四条 各科室负责网站上与本科室工作相关栏目的内容整理。各科室要明确设立一名网站信息员,报综合办公室备案。网站信息员负责本科室拟发布信息的收集、撰写、送审,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至综合办公室统一上传发布。各科室负责人要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
第五条 下述各种信息内容应及时上网:
(一)学院发生的重要新闻事件;
(二)院领导参加的院内外重要会议、重大活动;
(三)以学院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等院务活动信息;
(四)以学院名义召开的各类学术会议;
(五)各类公告、通知;
(六)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无密级的政策措施;
(七)与公众和师生员工关系密切的部门业务数据;
(八)各科室的组织机构、职责、办事程序、办公场所、办公电话等信息。
(九)各科室工作中的好做法、经验,具有一定亮点或特色的活动;
(十)主流媒体对学院有关工作的报道等。
第六条 网站发布的信息来自于各科室。各科室应按学院门户网站所设栏目要求,及时搜集、整理、编辑本科室相关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或信息,及时报送综合办公室审核并上传,确保网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
第七条 下列新闻信息原则上不在校园网首页发布:
(一)各科室一般性会议的新闻;
(二)各科室常规性、事务性的工作或业务活动;
(三)已报道过的同一类活动的新闻或内容雷同的系列活动新闻;
(四)报道时间滞后超过七天的新闻;
(五)涉及保密文件及保密信息的新闻;
(六)其他不适宜上校园网首页的新闻。
第八条 上网信息严禁含有以下内容:
(一)违反国家宪法、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三)煽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四)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五)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六)散步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教唆犯罪;
(七)散步诋毁学校,损害学院形象;
(八)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九条 新闻报道必须突出时效性。重要新闻投稿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一般性稿件不超过3天(含新闻发生当天)。
第三章 信息审核与发布
第十条 学院网站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原则,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第十一条 网站所有栏目信息由综合办公室审核后上传发布。新闻稿件严格执行责任编辑、科室负责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三审三校程序。学院重大题材的新闻报道,由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报学院领导审定。
第十二条 通知公告类信息的审核与发布。通知公告类信息由学院发布公告的科室起草,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报送校综合办公室审核,挂网发布。
第十三条 学院举行的会议和活动,由牵头科室在会议(活动)结束后2日内,向综合办公室提交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稿,新闻照片(原图)和文字电子稿(注明审核人)发送到学院统一指定的邮箱。综合办公室负责审核、编辑和发布。
第四章 信息安全与管理
第十四条 网站信息的上传、编辑、发布需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凡涉及国家秘密、单位秘密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坚决不能上网发布。
第十五条 加强对网站信息的实时监控,定期备份网站内容。学院网站信息管理员每日监管上网信息内容,若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停止发布并做好备份,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和学院主管领导汇报。
第十六条 部门和个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一)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后果的;
(二)违反网站信息管理有关规定,损害学校形象的;
(三)发布违法违纪信息,散布谣言造成恶劣影响;
(四)恶意攻击、破坏网站正常工作的。
第十七条 综合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对各科室网站信息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