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23〕7号)和《郑州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系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评审对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 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法律,遵守学校和医院的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五)修完当年开设的所有理论课程,且所修课程全部考试合格。
(六)参评材料的时间范围为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
(七)研究生出现以下情況之一,不具备当年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法律法规、宗教政策、校纪校规,被追究责任的;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3.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
4.研究生课程 (含非学位课)成绩不合格的;
5.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在外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6.其他不符合评审条件者。
第三章 发放标准
(一)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
1.一等15000元/生/年,发放比例20%;
2.二等12000元/生/年,发放比例50%;
3.三等10000元/生/年,发放比例30%。
其中,一、二等奖励证书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三等奖励证书由学校颁发。
(二)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一二等。
1.一等8000元/生/年,发放比例40%;
2.二等4000元/生/年,发放比例60%;
其中,一等奖励证书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二等奖励证书由学校颁发。
第四章 评审组织
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副院长、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和研究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学金评审细则、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院长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负责督察工作。
第五章 评审内容与评审标准
(一)研究生各阶段奖学金量化公式
二年级及以上的硕博研究生每学年开学初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测评周期为以每学年开学至下一学年开学前,学业奖学金评定将严格按照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排序划定。
1.硕士研究生
(1)一年级
一年级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录取后综合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其中,推免生及“5+3一体化”硕士研究生直接认定为一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二年级
总分100分=学业分值(50分)+学术成果(30分)+其他素质测评(20分)+惩罚分
其中,学业分值中的考试成绩得分以系统给出的成绩绩点数为依据进行计算,考试成绩得分=平均绩点÷4.3×30分
(3)三年级
总分100分=学业分值(35分)+学术成果(40分)+其他素质测评(25分)
2.博士研究生
总分100分=学业分值(10分)+学术成果(80分)+其他素质测评(10分)。
其中,关于学习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新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分值=入学总成绩×10%。
其他有课程的年级,学习成绩分值=平均绩点/4.3×10。
(二)具体量化标准
1.学业情况
研究生学习情况得分主要包括学习成绩、导师测评及学科测评,根据每学年学习侧重点的不同,该项目分值分配具体见附件。
2.学术成果(具体分值见附件)
(1)发表论文:以郑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为第一作者单位。英文文章以郑州大学图书馆,或者具有相同资质的科技查新站出具的检索证明为准(检索证明要求具备中科院分区),中文文章以杂志现刊为准。
(2)科研项目:获批科研项目均以课题批件为准。
(3)科研获奖:以颁发的证书为准。
(4)专利:要求以郑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研究生本人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日需在参评材料的时间范围内。
3.其他素质测评(同一奖项不累计加分,按最高分值计算)
(1)思想方面:①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母校、热爱学院、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诚实守信、崇尚文明;②未参与任何非法活动,能主动阻止与稳定大局相悖的活动;③党员是否严格要求自己,非党员是否积极靠近党组织。
(2)生活方面:①平时注重卫生及安全,积极向上,与同学相处融洽;②宿舍卫生受到院系通报表扬;③学生所在宿舍被评为星级宿舍。
(3)学生干部任职加分
在学校或院系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学年(含)以上的予以加分,任期不足一年的加分减半。学生干部必须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和评议。评议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按照评议结果档次予以加分。任期不足半年和评议不合格的不予加分。
评价标准包括:⑴工作是否充满热情、积极、努力;⑵工作效率高低程度(信息传达及提交材料及时程度);⑶是否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活动;⑷是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处理和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并在实践中取得较好的效果。
(4)参加各类活动或竞赛
①各级竞赛及先进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作为研究生代表参加各级别的活动或参赛,需在参赛前,经学院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方予以计算。校、院研究生会评选出的个人荣誉称号不能单独另行加分,只能体现在学生工作附加分中。
②参加省级及以上、学校、院系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的分别每次加0.5、0.3、0.2分。获奖者按照奖励加分,不再单独加此项分。
③参加院系认定的志愿者活动,包括迎新、毕业典礼等,每次加0.2分,以上活动均以学院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备案名单为准,完整参与方可加分,中途退出者不加分。
(5)惩罚分
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者,分别扣2、4、6、8、10分;经核实在学术科研过程中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情节严重的学术不端等方面的行为,分别一次扣4、10分;集体活动无故缺勤一次扣0.4分,不按时注册扣2分。
第六章 评审程序
(一)研究生根据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填写量化表,并提交学术成果及获奖证书原件,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二)以年级为单位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研究生辅导员、党支部、年级(班级)和团总支(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以及学生代表等5到7人中的单数组成,组长由研究生辅导员担任,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计算得出总分值,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奖学金比例划定奖学金等级,上报院系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予以审议。
(三)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研究生的综合成绩和有关情况等全面考核,确定年度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如发现弄虚作假,包括提交虚假证明材料、冒充导师签名等情况,以及存在学术不端者,一经核实,取消在学期间所有评优评先并记录档案。
第七章 申 诉
公示期间研究生对于奖学金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提交至研究生院备案。
本细则由郑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1.郑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量化表(第一学年)
2.郑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量
化表(第二学年及以后)
3.郑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量化表
附件1
郑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量化表(第一学年)
姓名: |
|
学号: |
|
导师(签字):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得分 |
|
|
学业 (50分) |
考试情况(30分) |
得分=平均绩点/4.3×30分。 其中平均绩点以系统给出的成绩绩点数为依据。 |
|
|
导师测评(10分)
|
①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本学科发展现状与趋势,有很好的团队协作精神(5分); ②主动定期向导师汇报学习、生活情况,能够很好完成导师布置的各种学习、科研任务,包括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培养要求,积极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活动(5分)。 |
导师打分 |
|
学科测评 (10分) |
①遵守医院/实验室劳动纪律,上班无迟到、早退现象,服从临床轮转科室/实验室统一管理(3分); ②遵守研究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医患关系和谐,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3分); ③能够在老师的指导下积极主动承担科室医疗/实验任务,责任心强,无差错事故发生(4分)。 |
导师打分 |
|
学术成果 (30分) |
发表论文(15分)
|
分类/分值 |
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第四作者 |
第五作者 |
中科院一区及各区TOP期刊 |
直接推荐 |
15 |
10 |
/ |
/ |
中科院二区 |
直接推荐 |
12 |
5 |
/ |
/ |
中科院三区 |
10 |
/ |
/ |
/ |
/ |
中科院四区 |
6 |
/ |
/ |
/ |
/ |
北大核心 |
6 |
/ |
/ |
/ |
/ |
SCI或EI收录的期刊,但未进入分区 |
4 |
/ |
/ |
/ |
/ |
SCD、CSCD、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
3 |
/ |
/ |
/ |
/ |
医学著作 |
主编10分 |
副主编5分 |
编委2分 |
|
|
|
科研项目(6分) |
以获批科研项目均以课题批件为准,国家级:直接推荐;省级:直接推荐;校(厅)级:3分;院级:2分。 (仅限主持人) |
|
|
科研获奖(6分) |
国家级:直接推荐;省级:6分;校(厅)级:5分 (计前五名)系数为:(1,0.8,0.6,0.4,0.2) |
|
|
专利 (3分) |
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加3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加1分。 (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证书,) |
|
|
其他素质测评(20分)
|
思想方面(4分) |
①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母校、热爱学院、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诚实守信、崇尚文明(2分) ②未参与任何非法活动,能主动阻止与稳定大局相悖的活动。(1分) ③党员是否严格要求自己,非党员是否积极靠近党组织(1分) |
|
|
生活方面(4分)
|
①平时注重卫生及安全,积极向上,与同学相处融洽(2分) ②宿舍卫生受到院系通报表扬,宿舍内每人每次加0.2分(1分) ③学生所在宿舍被评为星级宿舍,宿舍内每人每星加0.2分(1分) |
|
|
学生干部任职加分 (2分) |
①年级长(大班长),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2分。 ②小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纪检委员,研究生会部长:1.4分。 ③宿舍长:0.8分。研究生会干事:0.5分。 测评优秀、良好、合格系数分别为:1.0,0.8,0.6。 任期不足半年和评议不合格者不予加分,同一同学担任多项职务的按照最高项加分。 |
|
|
各级竞赛及先进奖励(6分)
|
等级 |
一 |
二 |
三 |
国家级 |
6 |
4.8 |
3.6 |
省级 |
4 |
3.2 |
2.4 |
校级 |
3 |
2.4 |
1.8 |
院级 |
2 |
1.6 |
1.2 |
①此类所有加分均以获奖证书为准; ②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院级个人荣誉称号分别按相应级别最高奖励加分。 ③作为研究生代表参加各级别的活动或参赛,需在参赛前,经学院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方予以计算。 ④校、院研究生会评选出的个人荣誉称号不能单独另行加分,只能体现在学生工作附加分中。 |
|
|
各类文体实践及志愿者活动 (4分) |
①参加省级及以上、学校、院系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的分别每次加0.5、0.3、0.2分。获奖者按照奖励加分,不再单独加此项分。 ②参加院系认定的志愿者活动,包括迎新、毕业典礼等,每次加0.2分,以上活动均以学院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备案名单为准,完整参与方可加分,中途退出者不加分。 |
|
|
惩罚分 |
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者,分别扣 2、4、6、8、10分;经核实在学术科研过程中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情节严重的学术不端等方面的行为,分别一次扣4、10分;集体活动无故缺勤一次扣0.4分,不按时注册扣2分。 |
|
|
总分: 导师签字: |
|
|
|
|
|
|
|
|
附件2
郑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量化表(第二学年及以后)
姓名: |
|
学号: |
|
导师(签字):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得分 |
|
|
学业 (35分)
|
导师测评(15分)
|
①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本学科发展现状与趋势,有很好的团队协作精神(5分); ②主动定期向导师汇报学习、生活情况,能够很好完成导师布置的各种学习、科研任务,包括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培养要求,积极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活动(10分)。 |
导师打分 |
|
学科测评 (20分) |
①遵守医院/实验室劳动纪律,上班无迟到、早退现象,服从临床轮转科室/实验室统一管理(6分); ②遵守研究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医患关系和谐,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6分); ③能够在老师的指导下积极主动承担科室医疗/实验任务,责任心强,无差错事故发生(8分)。 |
导师打分 |
|
学术成果 (40分) |
发表论文(20分)
|
分类/分值 |
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第四作者 |
第五作者 |
中科院一区及各区TOP期刊 |
直接推荐 |
20 |
13 |
/ |
/ |
中科院二区 |
直接推荐 |
16 |
7 |
/ |
/ |
中科院三区 |
13 |
/ |
/ |
/ |
/ |
中科院四区 |
8 |
/ |
/ |
/ |
/ |
北大核心 |
8 |
/ |
/ |
/ |
/ |
SCI或EI收录的期刊,但未进入分区 |
5 |
/ |
/ |
/ |
/ |
SCD、CSCD、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
4 |
/ |
/ |
/ |
/ |
医学著作 |
主编10分 |
副主编5分 |
编委2分 |
|
|
|
科研项目(8分) |
以获批科研项目均以课题批件为准,国家级:直接推荐;省级:直接推荐;校(厅)级:4分;院级:3分。 (仅限主持人) |
|
|
科研获奖(8分) |
国家级:直接推荐;省级:8分;校(厅)级:7分 (计前五名)系数为:(1,0.8,0.6,0.4,0.2)
|
|
|
专利 (4分) |
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加4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加1.5分。 (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证书) |
|
|
其他素质测评 (25分)
|
思想方面 (4分) |
①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母校、热爱学院、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诚实守信、崇尚文明(2分) ②未参与任何非法活动,能主动阻止与稳定大局相悖的活动。(1分) ③党员是否严格要求自己,非党员是否积极靠近党组织(1分) |
|
|
生活方面 (4分)
|
①平时注重卫生及安全,积极向上,与同学相处融洽(2分) ②宿舍卫生受到院系通报表扬,宿舍内每人每次加0.2分(1分) ③学生所在宿舍被评为星级宿舍,宿舍内每人每星加0.2分(1分) |
|
|
学生干部任职加分 (2分) |
①年级长(大班长),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2分。 ②小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纪检委员,研究生会部长:1.4分。 ③宿舍长:0.8分。研究生会干事:0.5分。 测评优秀、良好、合格系数分别为:1.0,0.8,0.6。 任期不足半年和评议不合格者不予加分,同一同学担任多项职务的按照最高项加分。 |
|
|
各级竞赛及先进奖励(10分)
|
等级 |
一 |
二 |
三 |
国家级 |
10 |
8 |
6 |
省级 |
7 |
5.6 |
4.2 |
校级 |
5 |
4 |
3 |
院级 |
3 |
2.4 |
1.8 |
①此类所有加分均以获奖证书为准; ②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院级个人荣誉称号分别按相应级别最高奖励加分。 ③作为研究生代表参加各级别的活动或参赛,需在参赛前,经学院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方予以计算。 ④校、院研究生会评选出的个人荣誉称号不能单独另行加分,只能体现在学生工作附加分中。 |
|
|
各类文体及志愿者活动(5分) |
①参加省级及以上、学校、院系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的分别每次加0.5、0.3、0.2分。获奖者按照奖励加分,不再单独加此项分。 ②参加院系认定的志愿者活动,包括迎新、毕业典礼等,每次加0.2分,以上活动均以学院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备案名单为准,完整参与方可加分,中途退出者不加分。 |
|
|
惩罚分 |
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者,分别扣 2、4、6、8、10分;经核实在学术科研过程中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情节严重的学术不端等方面的行为,分别一次扣4、10分;集体活动无故缺勤一次扣0.4分,不按时注册扣2分。 |
|
|
总分: 导师签字: |
|
|
|
|
|
|
|
|
附件3
郑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量化表
姓名: |
|
学号: |
|
导师(签字):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得分 |
|
|
学业 (10分,根据情况右侧标准选择一项) |
有考试的学年(10分) |
新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分值=入学总成绩×10%。 其他有课程的年级,学习成绩分值=平均绩点/4.3×10
|
|
|
无考试的学年(10分)
|
①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本学科发展现状与趋势,有很好的团队协作精神(2分); ②主动定期向导师汇报学习、生活情况,能够很好完成导师布置的各种学习、科研任务,包括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培养要求,积极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活动(8分)。
|
导师打分 |
|
学术成果 (80分) |
发表论文(40分)
|
分类/分值 |
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第四作者 |
第五作者 |
中科院一区及各区TOP期刊 |
直接推荐 |
40 |
26 |
/ |
/ |
中科院二区 |
直接推荐 |
32 |
14 |
/ |
/ |
中科院三区 |
26 |
/ |
/ |
/ |
/ |
中科院四区 |
16 |
/ |
/ |
/ |
/ |
北大核心 |
16 |
/ |
/ |
/ |
/ |
SCI或EI收录的期刊,但未进入分区 |
10 |
/ |
/ |
/ |
/ |
SCD、CSCD、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
8 |
/ |
/ |
/ |
/ |
医学著作 |
主编10分 |
副主编5分 |
编委2分 |
|
|
|
科研项目(16分) |
以获批科研项目均以课题批件为准,国家级:直接推荐;省级:直接推荐;校(厅)级:8分;院级:6分。 (仅限主持人) |
|
|
科研获奖(16分) |
国家级:直接推荐;省级:16分;校(厅)级:14分 (计前五名)系数为:(1,0.8,0.6,0.4,0.2)
|
|
|
专利 (8分) |
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加8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加3分。 (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证书) |
|
|
其他素质测评(10分)
|
思想方面(2.5分) |
①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母校、热爱学院、是否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诚实守信、崇尚文明(1分) ②未参与任何非法活动,能主动阻止与稳定大局相悖的活动。(1分) ③党员是否严格要求自己,非党员是否积极靠近党组织(0.5分) |
|
|
生活方面(2.5分) |
①平时注重卫生及安全,积极向上,与同学相处融洽(1.5分) ②宿舍卫生受到院系通报表扬,宿舍内每人每次加0.1分(0.5分) ③学生所在宿舍被评为星级宿舍,宿舍内每人每星加0.1分(0.5分) |
|
|
学生干部任职加分(2分)
|
①年级长(大班长),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2分。 ②小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纪检委员,研究生会部长:1.4分。 ③宿舍长:0.8分。研究生会干事:0.5分。 测评优秀、良好、合格系数分别为:1.0,0.8,0.6。 任期不足半年和评议不合格者不予加分,同一同学担任多项职务的按照最高项加分。 |
|
|
各级竞赛奖励、文体实践及志愿者活动(3分)
|
等级 |
一 |
二 |
三 |
国家级 |
3 |
2.4 |
1.8 |
省级 |
2 |
1.6 |
1.2 |
校级 |
1.5 |
1.2 |
0.9 |
院级 |
1 |
0.8 |
0.6 |
①此类所有加分均以获奖证书为准; ②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院级个人荣誉称号分别按相应级别最高奖励加分。 ③作为研究生代表参加各级别的活动或参赛,需在参赛前,经学院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方予以计算。 ④校、院研究生会评选出的个人荣誉称号不能单独另行加分,只能体现在学生工作附加分中。 文体实践及志愿者活动 ①参加省级及以上、学校、院系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的分别每次加0.5、0.3、0.2分。获奖者按照奖励加分,不再单独加此项分。 ②参加院系认定的志愿者活动,包括迎新、毕业典礼等,每次加0.2分,以上活动均以学院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备案名单为准,完整参与方可加分,中途退出者不加分。 |
|
|
惩罚分 |
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者,分别扣 2、4、6、8、10分;经核实在学术科研过程中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情节严重的学术不端等方面的行为,分别一次扣4、10分;集体活动无故缺勤一次扣0.4分,不按时注册扣2分。 |
|
|
总分: 导师签字: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