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医学实验中心卫生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4-10-22 点击数: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卫生管理,创建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凡在本实验室的所有工作人员、研究人员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

一、实验室卫生管理按定人定区域划分,实行片区负责制。

二、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喧哗、打闹、抽烟。

三、严格执行卫生责任制,各实验室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台明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一尘不染。

四、每日实验结束后应立即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实验完毕后应立即进行台面清洁整理,将使用仪器清洗干净,玻璃仪器放入烘箱干燥,物归原处,将实验台、通风橱整理干净。

五、实验室研究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穿着工作服,根据实验要求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六、实验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七、实验用过的仪器应及时清洁干净,放回指定位置,不得滞留现场。

八、实验室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

九、保证实验室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通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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