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实验中心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15-09-14 点击数:

  

一、各实验室应对已有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建帐设备做到帐、卡、物相符合;管理人员变动时,应有严格的交接手续;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有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并熟悉各种设备仪器的性能,掌握操作方法,不断提高修理维护技能;  

三、设备仪器应做好使用记录,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上报有关部门修理,使设备仪器保持运行完好;实验完成后应使其恢复至正常状态;保持设备仪器和环境整洁;  

四、未经管理人员同意,其他人员不得自行使用、移动设备仪器;凡需借出,在本院范围内由院、室负责人签字;外院、系借用需上报国资处批准,否则不予借出;  

五、各实验室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处理;根据本实验室设备仪器的性能,作好防尘、防潮、防震、防腐蚀等工作;  

六、发现损坏或丢失设备仪器,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