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基本培训制度

作者: 时间:2017-01-07 点击数:


为促进实验技术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结合本实验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目标

在较短的时间内使从事实验教学与科研工作的专职实验技术人员,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对仪器设备、材料的种类有一般性的了解,维护和保管知识应知应会,完成岗位职责,能够达到有关要求,成为实验室建设、管理的骨干力量,更好地为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

二、培训的原则

(一)以胜任各自岗位的科研任务为基本要求,不断充实更新其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使本人发展与工作要求相一致。

(二)坚持在职在岗进修为主的原则,务求通过培训使实验技术人员在职业道德、实验技术、维修技能、管理水平、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等方面都有所提高,从而更好地履行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等各项职责。

(三)从实际工作要求出发,坚持有计划、有目标、分期分批进行培训,重点培训骨干人员。

三、培训措施

(一)综合素质培训。包括计算机、外语、安全知识和技能等培训,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业务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安全培训、进修交流、岗位培训等等。

1.岗前培训:凡新上岗的实验技术人员,必须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和实验教学的有关规定,使其熟练掌握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的操作技能。凡新上岗的实验技术人员,必须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实验室安全知识,并且通过我院的实验室安全知识考核,取得合格证,方能进入实验室工作。

2.安全培训: 每年定期举行安全知识讲座,组织实验室人员每人轮训《化学实验安全与环保》课程,该课程为我院为学生开设的教学课程,要求实验技术人员都必须听一遍该课程。

3.仪器使用培训:实验室每半年举办一到两次关于新仪器、新设备的使用培训,要求实验室全体成员必须参加,并认真学习,尽快熟练掌握各种新仪器设备的使用。

4.进修培训:实验室根据实验人员工作情况,不定期派出实验人员到国内、外的同类实验室进行交流培训,参加国内安全管理的培训交流。积极开展国内、外同类实验室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其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办法。

5.跟班培训:具有高级职称的实验技术人员是实验技术队伍的带头人,应不断学习,更新知识,应当作为培训导师承担起本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的传帮带工作,不断探索开发实验技术的新方法和实验室功能的新路子。新实验技术人员应主动向其学习,争取在教学和科研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组织考核与管理办法

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人员应按以下规定履行考核与认定手续:

1.参加实验基本技能培训的人员应提交一套完整的实验报告,仪器设备维修记录和一份培训总结,实验中心主任或培训导师须提交对培训人员的鉴定意见。

2.参加实验技能提高培训的人员应写出一份参观考察的文字材料(考察报告或论文),实验中心主任或培训导师须提交对培训人员的鉴定意见。

3.参加外语学习、计算机学习和学校组织的培训班学习的实验技术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考试(考查)成绩单或有关认定资料。

4.上述材料经实验中心主任签字后由实验中心留档保存。

化学实验中心

20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