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刘晨湘 来源: 日期:2025-05-16 浏览次数:1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5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学院党政领导及各学科主要负责人组成的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综合考核专家小组。
二、综合考核工作安排
2025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综合考核对象
所有报考我院的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环节通过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均需参加综合考核。
2、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5月21日8:30-12:00
地点:郑州大学主校区化学学院办公楼二层大厅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并通过招生单位申请材料审核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A. 所有考生均需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
① 身份证(查验原件,交正反面复印件);
② 准考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③《博士网络报名信息简表》(报名成功后从网络报名系统导出,该材料个人签字确认信息即可,不需要盖章;定向生需签署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并加盖定向培养单位公章);
④ 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呈报表(一式两份)
⑤ 政审材料(一页,不得加页)。
I.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章;
II.往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地开具且鉴定意见一栏“单位政工或人事负责人签字”处必须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章。
B.申请考核制考生需提交下列材料(考生按顺序装订,经拟报考导师审核并签署意见):
①《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② 两份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博士生导师推荐书(拟报考导师不得作为推荐人);
③ 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
④ 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硕士期间所在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
⑤ 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往届生提交硕士论文,应届生可提交毕业论文摘要、开题报告、目录等;
⑥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⑦ 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
⑧ 科研成果或工程条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一作SCI论文及论文检索证明;
⑨ 部分考生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现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现为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考生,须征得委托、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加盖该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影响录取等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⑩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3、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业务课一)和综合能力考核(业务课二)。
① 专业基础笔试(业务课一)
时间:2025年5月21日晚上19:00-21:00。
地点:郑州大学主校区化学馆二楼205教室。
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硕博连读、直博生、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或重要科研院所应届硕士毕业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排名第二)发表SCI论文者1篇以上,且达到英语水平规定要求者可免笔试;其他考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排名第二)发表SCI论文者2篇以上,且达到英语水平规定要求者可免笔试,笔试成绩按85分计入总成绩。
②综合能力考核(业务课二)
时间:2025年5月21日14:00开始。
地点:郑州大学主校区,具体分组安排:
无机化学专业:化学馆智慧教室202
有机化学专业:化学馆智慧教室203
分析化学专业:化学馆智慧教室204
物理化学专业:化学馆智慧教室206
材料与化工专业:化学馆智慧教室207
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I.科学研究汇报
申请人向考核专家组汇报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报告(PPT形式),报告时间10-15分钟,提问5分钟。
II.面试
考核专家组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培养潜力、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10分钟。
III.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由面试专家现场英语提问,要求考生用英语回答,用时5分钟。
综合能力考核分组进行,考核时安排考核小组秘书1人,秘书要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内容,并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核档案保存。
三、综合评定
综合评定总成绩=专业基础笔试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
专业基础笔试和综合能力考核各100分,考核中任何一项低于60分的则不予录取。
四、结果公布
按导师招生计划,其名下考生综合评定成绩分别排序,自高到低予以公布。根据综合评定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5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
入学后3个月内,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在同一专业方向(或相近专业方向)内,综合评定成绩合格但因导师招生名额所限等原因未被录取者,可向学院提交书面调剂申请,学院根据综合评定成绩、学院招生计划和导师录取情况,补充拟录取名单。
学院审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在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中违反考核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核公平、公正的考生、考核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院及我院相关文件执行。
监督电话:0371-67781815
化学学院博士复试领导小组
202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