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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医学院临床技能中心开放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   日期:2021-05-22 17:03  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医学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有效提升临床技能中心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充分挖掘利用中心的潜在资源,拓展中心为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内在职能,在保证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实行对外开放制度,管理办法如下。

一、临床技能中心是我校临床后期教学的重要组织部分,主要开放服务对象是我校临床医学系、口腔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康复医学系等专业的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国际留学生。并作为“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民来急救大学生高校联盟”等的重要活动场所,承担社会服务职能

二、临床技能中心在保障为主要对象开放服务的条件下,面对广大青年医师或临床带教教师等开放培训、技能考核或考试、临床思维训练等服务项目。

三、临床技能中心的开放目的是为鼓励广大学生、青年医师或带教教师充分利用课余时间提高自身临床实践操作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教学科研能力,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四、临床技能中心开放包括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专业技能训练实训室;开放包括“外科手术室”、“ICU模拟病房”、“多功能多站式客观结构化考试中心(OSCE)”及多功能电脑室;开放使用“高级综合模拟人”、“腔镜虚拟训练器”、“肺模拟系统”、“心脏介入训练模拟人”等高端大型训练设备;

五、中心将根据既定教学安排并结合既有条件逐步实施对外开放,实行预约审批制度。

六、中心在确保正常教学前提下实行不限量开放,开放预约一般要提前1周,预约使用时,须填写提交《郑州大学医学院临床技能中心开放预约使用申请表》,经中心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存中心备案。

七、中心根据预约使用人数和预约使用内容,做好实训室、仪器设备、相关配套耗材等开放实训准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中心工作人员参与实训工作。

八、中心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受训学生或其他开放服务对象,接受咨询并认真解答各种疑问,帮助指导如何正确操作使用仪器设备,协助完成开放使用任务。

九、学生或其他开放服务对象进入中心后要严格遵守实训室各项管理规定和相关操作规程,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训练,避免发生人身和仪器设备损害事故;操作使用过程中要爱护培训模型、爱护相关培训设备,如出现模型或仪器设备损坏情况要及时告知中心工作人员,以便进行及时维修或进行相应赔偿处理。

十、使用完毕后要将模型或仪器设备及时归回原位,保持室内环境卫生,确保使用模型、仪器设备等设施安全关闭,并经中心工作人员核心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十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医学院临床技能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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