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规划临床技能中心物资设备的使用管理,提高中心大型培训仪器、设备、模型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正常教学工作前提下,为避免使用时间冲突,医学院临床技能中心对所属物资设备借用实施以下管理办法。
1.借用时间:各借用单位或部门应提前1周进行电话预约,避免部门间使用冲突,便于中心工作人员对所借用物资设备提前做好充分准备;
2.借用流程: 各借用单位或部门在电话预约的同时,需从临床技能中心网站下载《郑州大学医学院临床技能中心设备借用申请单》,认真填写实训内容、实训日期、培训时长、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经中心负责人员签字同意后交中心工作人员存档备案。
3.借用说明:各借用单位或部门所申请借用大型培训仪器、设备、模型等经中心审批后提供借用;教学计划以外的配套消耗性物品由各使用部门自行配备。
4.预约撤销:借用单位或部门预约后,如有特殊原因需撤销预约或更改借用日期,需及时通知中心,重新填写借用申请单。中心工作人员要及时更改预约登记,做好预约撤销后的模型装箱、物品归位等相关工作。
5.其它说明:在保证正常教学工作前提下,中心尽量满足各使用单位或部门的借用要求,因预约冲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满足借用要求的,应向借用单位或部门说明情况。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模型损坏情况请及时告知中心工作人员,以便进行及时维修或进行相应赔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