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7日上午,教育部郑州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在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328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基地执行主任沈开举教授、副主任王红建教授、魏海深博士、秘书长郑磊副教授以及基地研究员李永超副教授、窦靖伟老师、赵大鹏老师、沈思达博士参加会议,会议由郑磊主持。
沈开举首先就会议背景和基地工作做简要介绍。他指出基地自成立以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工作大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认真开展教育立法研究工作,为修订《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学前教育法》立法等教育法治领域提供了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为我国教育立法积极贡献“郑大力量”。之后,参会人员讨论并通过了《教育部郑州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项目管理办法(草案)》和《教育部郑州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2020-2021选题计划》以及基地下一步工作规划。
经过报告、讨论,参会人员达成了一致认识。下一步工作中,基地要把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产出具有创新性和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当作基地建设的首要任务,并要求研究员与管理人员坚持良好学风,恪守学术规范,强化质量意识,注重成果转化,在认真做好共建任务同时,积极承担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研究项目与委托任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助力教育改革和教育法治建设。
最后,沈开举对会议进行总结。他强调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基地建设,加强协调合作,积极搭建学术界与实务界对话平台,促进教育决策机构、教育管理部门、学术研究者、行政管理者间真诚理性交流,最大程度形成教育改革和制度建构共识,凝聚多方力量,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文:汪洋;图:汪洋;审核:郑磊;编辑:宋玉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