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法》实施与学位争议解决学术研讨会在郑州召开

作者: 时间:2025-05-10 点击数:

     2025年4月7日,《学位法》实施与学位争议解决学术研讨会在郑州圆满召开。本次研讨会由教育部郑州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郑州大学依法治校研究所、郑州大学法制办公室、郑州大学学位办公室、河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教育厅、郑州大学等部门的领导,与来自武汉理工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河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理工大学、中共河南省委党校等省内外高校及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齐聚郑州,共同参与这一学术盛会。

      会议开幕由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郑州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沈开举致辞。沈开举介绍本次与会嘉宾与会议召开背景,同时对出席本次会议的领导嘉宾和专家学者表示诚挚欢迎和衷心感谢。

(郑州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  沈开举)

      本次会议共设两个单元研讨,来自学术界与实务界的与会专家与学者围绕“《学位法》实施的实践困惑与法治化路径”,“学位争议的多元解决机制”两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的学术交流与研讨,回应了新时代教育法治建设的现实需求,有效搭建起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的双向对话平台,为完善我国学位争议解决机制提出可行性方案。

      第一单元研讨由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育部郑州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副主任郑磊主持。郑州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学位办主任韩良良,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郑州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副主任王红建,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敏,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位办主任韩改芬4位专家学者进行研讨发言。由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二级高级法官杨科雄,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法官张辅伦,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宋雅芳,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原院长宋炉安4位专家学者对发言进行了评议。

(郑州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副主任  郑磊)

      第二单元研讨由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育部郑州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研究员沈思达主持。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育部郑州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副主任郑磊,河南理工大学文法学院讲师郭嘉辉,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教育部郑州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研究员车骋,郑州大学法学院博士吕亚满4位专家学者进行研讨发言。最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杨巍,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法官张彩霞,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冯举,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教授魏小雨4位专家学者对发言进行了评议。

(郑州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研究员  沈思达)

      会议总结由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郑州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副主任王红建主持,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郭修江,基地执行主任沈开举两位专家学者作会议总结。

(郑州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副主任  王红建)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郭修江指出,我国对于教育行政案件怎么审理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郭修江强调,司法审查应避免过度介入学术评价,确保高校自治与学生权益的平衡。其总结内容主要包括:通过明确哪些行为归法院审查,行政权和自治权怎么划分;学位纠纷案件纳入行政诉讼后应该怎么审理;学校在制定自治规则时,怎么判断其合法性;若发现违法行为,如何判决;如何通过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并更好地指导学位争议案件的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郭修江)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郑州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沈开举强调对高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重要性,同时强调要慎重对待学生的受教育权,保持教育的宽容度。沈开举指出高校在制定学位自治规则时,要兼顾法治化与人性化,避免过度依赖技术工具,让教育回归本质。

(郑州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  沈开举)

      通过法学研究、教育治理与司法实务领域的多元协同,本次研讨会深度讨论了教育法治建设中的关键问题,为构建科学规范的学位管理制度搭建了交流的平台。与会专家表示,本次会议为《学位法》实施与学位争议解决中的难点问题提供了创新性解决方案,未来将继续推动学位管理法治化进程,为教育强国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高校网站模板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00288 号
管理员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