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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关于2020年暑期和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及合理调休相关安排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7-10点击数:

根据学校原校历安排,自2020年7月6日至9月13日为暑假时间,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疫防教专办〔2020〕30号)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将原暑假安排调整为2020年暑期和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及合理调休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留校的毕业班学生:参加7月11日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学生,7月12日办理完离校手续并离校。参加第二批答辩毕业班学生的夏季“小学期”时间为7月6日至8月20日,用于完成毕业论文、准备答辩等工作,待办理完毕业手续后离校。

(二)非毕业班学生:夏季“小学期”时间为8月17日至9月11日,用于安排学生实习、实验等实践教学活动和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等工作。学生具体返校时间和要求以学生管理工作专班通知为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返校。

(三)2020级新生:暂定9月12日至13日入学报到,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以学生管理工作专班通知为准。

(四)暑期在校学生:暑期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和相对集中住宿管理。

(五)教职工:合理调休,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10日,除调休人员外,其他人员正常上班。

二、工作要求

(一)靠前指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是本单位及分管领域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牢牢压实防控责任,将暑期和秋季学期工作一体化部署推进,周密制定本单位暑期和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严格执行。

(二)加强教育,精准开展健康监测。各部门(单位)要教育师生严格落实居家防控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非特殊情况,未经批准不得前往国外;原则上不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经教职员工管理工作专班、学生管理工作专班审核批准。严格执行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监测、晨午晚检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况进行严肃追责。

(三)封闭管理,加强校园安全管控。严格落实教育部“五个一律”要求,对四校区进一步强化校园封闭式管理,强化人防物防技防,防止非正常进入校园情况发生。暑期在校学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校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到校工作的教职员工须实行严格登记制度和体温检测制度,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四)合理调休,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今年是学校“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一流大学建设首轮验收之年,各项工作任务繁重,鉴于疫情对学校各项工作造成的影响,今年暑期工作安排有别于往年暑假,各部门(单位)要在确保疫情防控、暑期在校学生管理、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工程项目等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制定本单位教职员工调休方案,杜绝以“值班”代替上班现象,并将方案报教职员工专班审核备案。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加强责任心,班子成员在岗人数必须能够确保本单位及分管领域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强化督查

各部门(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及分管领域暑期和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学校将适时开展抽检和专项督导,对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行严肃查处,对于发现的违纪问题启动执纪问责程序。

四、值班电话

总值班室:67780000

防控办:67782002

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专班:67780020

教职员工管理工作专班:67739818

学生管理工作专班:67781112

教学工作专班:67781096

后勤保障工作专班:67780031

安全保卫工作专班:67783110

医疗保障工作专班:67781160

宣传工作专班:67781033

疫情防控专家组:67781452

疫情防控监督组:67781027


郑州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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