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校内各单位:
目前,正值严冬,气候干燥,用火、用电、用气量加大,各类火灾诱发因素激增,是火灾事故多发、高发季节。根据河南省、郑州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冬季校园防火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平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定扛起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迅速有效地清除火灾隐患。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开展的“11.9”宣传月活动和冬季防火工作特点,通过消防“云课堂”、微信、短信、警示视频以及LED屏等多种手段和形式,组织师生员工开展以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常识以及逃生自救技能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普及防火知识、提升防火自救能力。
三、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整治。
(一)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据职责,切实加强对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招待所、礼堂、附属中小学和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检查巡查,检查各级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二)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检查。严禁陈旧老化电气线路“带病”使用;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超负荷运行; 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充电器长期充电不拔;严禁不及时关闭电器、燃气开关阀门。严禁营业场所内使用明火和生产、储存、使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不经审批进行室内电、气焊作业。
(三)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认真仔细检查电源、火源、气源、水源等安全状况,清除堵塞实验室安全通道的物品,严禁随意焚烧处置有毒有害实验废弃物,需要24小时运转的实验设备,要安排专人轮流值守。
(四)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检查。严禁在实验室、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办公室等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电动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飞线充电”;充电桩管理单位要专人负责,定期巡查、检修;定时断电,雨、雪天气断电、电流过载自动断电。
(五)加强校园林草防火安全检查。严禁校园大量枯枝杂草、易燃垃圾等堆积;严禁携带火种到林草绿化地带;严禁在林草绿化地带吸烟、用火。
(六)加强校内商户消防安全检查。后勤管理部门要对物业管理单位、校内商业承租方加强消防监督管理,物业管理单位、承租方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安全。
(七)加强校内工勤人员居住场所安全检查。要对工勤人员生活工作区域的用电用火情况进行频繁检查,加强防火安全教育,严禁违章使用电器,提高防火意识,确保用电、用火安全。
(八)加强消防设施器材情况检查。严禁埋压、圈占、遮挡消防井、消防栓或占用防火间距,严禁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私自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楼梯或安全出口,严禁在楼梯间堆放杂物。
(九)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情况检查。严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严禁妨碍消防车通行;严禁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通道。
(十)加强火灾隐患整治情况检查。及时整改清零火灾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严防火灾隐患继续恶化酿成重大事故。
特此通知。
郑州大学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郑州大学防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郑州大学保卫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