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中华美育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6〕2号)和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校级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大艺展),并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展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用明德引领风尚,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充分发挥美育的育人功能;坚持守正创新,广泛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丰富形式和载体,扩大活动覆盖面;坚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融入活动,引导学生在美的熏陶中塑造健全人格、涵养高尚品格,以艺术凝聚中国力量、以美育传播中国价值。
三、展演项目
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高校校长书画作品5大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5个类别,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6个类别。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2个类别。高校校长书画作品包括书法、绘画、摄影3个类别。
四、参加人员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人员为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参加对象为全校师生员工。高校校长书画作品参加对象为副校级以上领导。
五、报送数量
各单位可报送艺术表演类节目5个;艺术作品5幅;艺术实践工作坊3个;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3篇;校长书画作品数量不限,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
六、活动安排
(一)校级展演阶段(2026年4—8月)
各单位应按照本届展演主题,积极搭建面向人人的艺术展演展示平台,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艺术实践活动,强化普及性、提升参与率,努力让每个学生至少参与1项艺术活动,形成“人人可参与”的蓬勃局面。将大艺展与五四青年节、中国共产党成立纪念日、传统节日、校园艺术节、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相结合,与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学生艺术社团建设、校园美育文化培育等相结合,与学校美育资源、当地艺术特色、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相结合,营造学校美育协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省级展演阶段(2026年9—12月)
省级展演活动由河南省教育厅主办,河南师范大学承办,内容包括艺术表演类节目专场展演、艺术作品展览、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告会、高校校长书画作品展等。现场展演期间,省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规范开展项目评选,推出一批校园艺术精品,推动优秀展演作品展示,促进高校艺术教育创新发展。省级现场展演期间,将遴选优秀节目及作品报送至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代表河南省参加全国展示交流。
(三)全国汇演阶段(2027年1—6月)
全国汇演由教育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河南省教育厅将根据教育部安排组队参展,彰显河南省高校美育的丰硕成果与实践成效。
七、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设展演团体奖,艺术表演奖、个人专项奖、灼华奖(原“优秀创作奖”),艺术作品奖,艺术实践工作坊奖,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及优秀团员等奖项。
(二)评选办法
1.展演团体奖
展演团体奖由各单位自主申报,学校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省级活动组委会根据学校展演组织开展情况、省级活动获奖情况评定团体一、二、三等奖。
2.艺术表演奖、个人专项奖、灼华奖(原“优秀创作奖”)
艺术表演奖用于奖励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的获奖节目。个人专项奖用于奖励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的获奖节目。灼华奖(原“优秀创作奖”)用于奖励原创的艺术表演类一等奖节目。学校在组织校级展演、择优评选的基础上,按规定数量向省级组委会推荐报送优秀节目。组委会组织按类别评选出艺术表演奖一、二、三等奖,并认定个人专项奖和灼华奖。
3.艺术作品奖
艺术作品奖用于奖励艺术作品类的获奖项目。学校在组织校级展演、择优评选的基础上,按规定数量向省级组委会推荐报送优秀作品。组委会组织按类别评选出艺术作品奖一、二、三等奖。
4.艺术实践工作坊奖
艺术实践工作坊奖用于奖励艺术实践工作坊的获奖项目。学校在组织校级展演、择优评选的基础上,按规定数量向省级组委会推荐报送优秀工作坊。组委会组织评选出艺术实践工作坊奖一、二、三等奖。
5.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用于奖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学校在广泛征集、择优评选的基础上,按规定数量向省级组委会推荐报送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组委会组织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6.指导教师奖
指导教师奖用于奖励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艺术实践工作坊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
7.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及优秀团员
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及优秀团员用于激励本届大艺展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等集体项目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社团及成员。
八、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活动经费,整合相关资源,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提高大艺展活动质效,丰富大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要以举办大艺展为契机,深入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完善面向人人的常态化艺术展演机制。
2.各单位要积极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艺术氛围,加强实践活动场地保障,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平台,如展示屏、微博、官微等平台载体打造大艺展展示空间。鼓励将学生参加大艺展情况纳入学分管理。
3.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效。各单位报送各类展演项目时,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违者取消评奖资格并追究责任。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报送数量和作品要求,于2026年5月29日前,由专人将汇总表和作品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xuanjswm@zzu.edu.cn。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7739509。
附件:
1.全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全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3.全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
4.全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