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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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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和学校《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结合公司情况,就“五一”放假时间和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5月1日放假,与周末(5月2日、3日)连休,共3天。

二、 工作要求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三个“严禁”

(一)严禁公车私用。节日期间,各企业要严格公车管理,公车一般不停放在生活区内。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公款旅游。“五一”期间,严禁使用公款组织单位人员或个人到风景名胜区旅游。

(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节日期间,有婚丧嫁娶事宜的党员领导干部,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以朴素节约为原则,严格控制各种仪式规模和参加人员,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

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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