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商丘市河南华航现代农牧业集团有限公司“12•17”火灾事故和北京交通大学实验室爆炸事故教训,推进公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教办〔2019〕3号)和《关于印发< 郑州大学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校政〔2019〕6号)精神,公司决定自即日起到2019年6月底在全公司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和“安全生产没有淡季”意识,推动安全工作党政领导责任、生产安全领导小组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全面开展攻坚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各类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为学校“双一流”建设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此次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司企管部负责具体组织检查督查工作。请各企业、部门按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重点范围,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清单,及时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涉及多企业、多部门、多领域的,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明确牵头负责企业或部门,做好相关督查监管工作。各相关企业、部门的排查整治台账、单、总结材料等要有专人负责整理汇总,并及时报送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攻坚行动重点范围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必管安全”的总要求,对公司各企业、部门开展全覆盖式的攻坚行动。重点在八个领域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一)人防物防技防
1、各企业、部门专兼职保卫人员和必要的防卫性器械、通讯设备的配备情况;
2、门卫值班制度,外来人员、车辆登记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办公区域,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办公区域情况。
3、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情况。
4、管辖区域周边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设置建设情况。
(二)消防安全
1、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高层建筑防火综合治理情况。
2、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情况。
3、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情况。
4、消防设施、器材及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配备及检测维修情况。
5、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6、按照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及演练情况。
(三)交通安全
各企业管辖范围内交通标识和减速带等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合理设置停车泊位,有无乱停乱放现象。
(四)食品安全及疾病防控
1、企业餐厅是否达到安全标准。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3、餐厅食品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操作程序是否规范。
4、加强对餐厅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情况。
5、管辖范围内副食品店、超市和餐饮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6、落实传染病防控及报告制度情况。
(五)基础设施和培训活动
1、各企业、部门办公用房、所辖门面房等建筑设施定期排查情况。
2、是否使用D级危房(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3、集中学习、培训等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
(六)特种设备安全
1、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
2、特种设备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3、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
4、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情况。
5、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等。
(七)危险化学品
1、开展危化品综合治理情况。
2、实验室危险爆炸品(如金属钠、金属镁、氧气、氢气、硝铵类化学品等)规范安全管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情况。
3、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八)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攻坚行动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问责”五步工作法进行,始终抓好各企业(部门)自查自纠、生产安全领导小组监管、安全问责和长效机制建设4项重点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月30日)
1、各企业、部门根据公司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进行动员。
2、各企业、部门负有管理职责的责任人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重点,畅通职工举报渠道。
3、各企业、部门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
4、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按照管理职能分别明确攻坚行动分包联系责任。
5、广泛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6月15日)
1、全面排查:各企业、部门开展自查,做到“七查七看”:
(1)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贯彻落实。
(2)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
(3)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整改,或按“五落实”(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制定整改计划。
(4)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工作“三项制度”(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5)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制度。
(6)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如实上报隐患。
(7)查隐患台账,看是否建立日常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完善。
2、建立台账:各企业、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都要逐一汇总登记,列出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防范处置提供依据。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分析研判:各企业、部门对排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风险评估,研究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特别是对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件(事故)的,要会商研判、制定对策,切实做好预警、预测、预防工作。各企业、部门安全责任人负责督促检查,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开展暗查暗访,全面推动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4、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安全事故隐患属于企业责任区域的,由责任企业负责解决;属于部门职责范围的,由部门负责解决;涉及多企业、多部门、多领域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处理意见。
5、公司将对安全工作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通报。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9年6月16日至2019年6月23日)
1、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对攻坚行动进行总结,完善各项制度,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原则,各企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实际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落实攻坚行动领导分包联系责任,实现隐患排查整治分包联系全覆盖,在全公司上下形成强大声势、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治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责任
要把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管责任贯穿攻坚行动全过程。各企业、部门要认真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安全监管督查职责,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逐级建立涵盖所有企业、部门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三)落实主体责任
各企业、部门要按照“七查七看”的要求,对包括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1、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
2、建立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辩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内容。
3、建立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内容,其中重大隐患要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4、建立单位内部追责问责清单,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的企业和人员严格追责。
(四)全面督促隐患整改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督促各企业、部门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加大对隐患整改的督查力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全部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复查部门。各企业、部门要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向职工公开举报电话或信箱,对职工举报的隐患及时进行核查,隐患查实的要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向举报人兑现奖励并切实履行保密义务。
(五)加大监管检查力度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将安全风险等级较高、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部门(部位),列为检查的重点,增加检查频次。公司将加大警示约谈、通报曝光力度,绝不姑息迁就。检查人员因检查不严格、不认真,或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企业、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严格安全责任追究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隐患按照严重程度、整改情况,追究相关企业、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企业、部门及责任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因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事故原因和性质,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企业、部门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企业、部门要加快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工作,健全安全标准,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全行业、全岗位、全覆盖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八)信息统计报送
1、2019年1月30日前,各企业、部门要将本次攻坚行动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企管部)。
2、各企业、部门每周三(遇节假日顺延)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附件2),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
3、每月报送1条以上工作信息(附件1)。
联系人:刘红波
电 话:0371-67739787
邮 箱:116720770@qq.com
附件:
附件1安全事故隐患自查整改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2 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登记表.doc
附件3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doc
资 产 公 司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