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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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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公司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规范违纪问题线索收集、管理和处置流程,及时发现并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决定正式设立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反映平台(以下简称“反映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平台用途

反映平台主要用于收集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反党纪、政纪及公司制度行为的线索。线索需真实、具体,明确指向相关人员及涉嫌违纪违规的具体事实,严禁诬告陷害、捏造事实。

二、反映方式

反映平台以二维码为主要反馈渠道,反映问题线索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反馈界面,按照提示如实填写反映人信息(可匿名)、被反映人信息、涉嫌违纪违规线索详情及相关佐证材料(如有),提交后即完成线索反映

补充说明:反映问题线索时,应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事件经过、相关证据等细节,以便公司工作人员精准核查处置;匿名反映的,需保证线索的真实性和可查性,对匿名诬告、恶意举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线索处置流程

1.线索接收:公司纪委工作人员工作日每日定时查看平台反馈信息,对所有线索进行统一登记、编号,建立线索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程闭环管理。

2.线索核查:根据线索性质和轻重缓急,由公司纪检部门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查核实,核查工作严格遵循保密原则,规范核查流程,确保核查结果客观公正。

3.结果处置:对核查属实的违纪违规线索,按照党纪政纪相关规定及单位管理制度,依照管理权限依规作出处理;对核查不属实或不构成违纪违规的线索,予以了结,并做好相关记录;对需要移交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线索,按程序及时移交。

4.反馈告知:对实名反映线索的,核查结束后,将及时向反映人反馈核查结果(涉及保密内容的,可简化反馈);匿名反映线索的,不进行单独反馈,相关处置情况按规定存档备查。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思想认识。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要充分认识反映平台设立的重要意义,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积极反映身边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共同维护公司良好政治生态。

2.严格保密纪律。公司纪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反映人的信息、反映线索内容及核查处置过程严格保密,严禁泄露相关信息,对泄露秘密、包庇纵容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3.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各企业要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每一位党员干部确保通知精神全覆盖、无遗漏;要积极配合线索核查工作,提供必要支持,不得拒绝、阻碍核查工作开展。

4.规范线索反映。反映人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反映线索,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得借机发泄私愤、恶意举报,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请全体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资产公司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反映平台二维码

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纪委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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