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郑州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学习园地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习园地 > 正文

首页

各企业、总部各部室:现将学校《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行为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组织好文件精神学习并严格执行。

https://www.zzu.edu.cn/tz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481&wbnewsid=87048
网页内容如下:

校内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意见》相关要求,切实推进省审计厅审计整改要求落地见效,持续强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提升学校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合理性与透明度,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现就部分报销事项调整及规范要求通知如下:

1.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举办会议的,会议期间产生的餐费、住宿费须由职工个人通过公务卡支付,或由学校对公账户直接转账至酒店,严禁将上述费用转账至第三方服务机构,确保费用支出路径清晰、票据真实、资金流向可溯、管理合规可控。

2.根据新修订的《河南省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各类会议举办应坚持简约、务实、高效原则,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向参会人员发放文件袋、笔记本、笔等各类办公用品,不得配置宣传品、礼品、纪念品、洗漱用品等非必要物品;会议费中不得列支鲜花费用,不得报销餐费以外的水果、食品等额外支出;管理类会议会场原则上不制作背景板,从严控制会议成本。

3.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办理因公出国(境),机票费用须由职工个人通过公务卡支付,或由学校对公账户直接转账至航空公司或具备资质的票务代理机构,不得将机票款支付给第三方服务机构,确保出国(境)经费支出规范、清晰可查。

4.单笔报销金额在2万元(含)以上的版面费,需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论文发表必要性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5.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和“三单一函”制度。严控陪餐人数和接待标准。报销时须提供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菜单(加盖饭店印章)及合规发票。严禁报销烟酒、高档菜肴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在后勤保障部下属餐厅发生的公务接待或工作用餐费用,停止使用内部转账单结算,报销时须提供相应发票。

6.单批次购买图书金额达到1万元(含)以上的,须按规定至资产管理科办理固定资产(图书)登记入账手续,未完成资产入账手续的不予报销。

7.纵向科研经费不得列支论文答辩、润色、编辑、翻译及修改等相关费用;直接经费中不得报销办公用品与办公设备。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通知要求,及时传达至全体教职工,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资产与财务部将进一步加强对上述报销事项的审核,审计处将持续予以审计监督。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及时与资产与财务部联系,联系电话:67781128。

资产与财务部

审计处

2025年11月12日


上一篇: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下一篇:国庆、中秋廉洁过节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