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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百科丨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婚丧喜庆事宜”包括哪些?

婚丧喜庆事宜,包括生儿育女、结婚嫁娶、悼亡发丧、落成开业、庆祝生日、升学庆贺、乔迁新居、庆典贺礼等各类喜事、丧事。 

何谓“造成不良影响”?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是否造成不良影响,需要综合当地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风俗习惯、当时当地情况条件、群众反映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

如何认定“借机敛财”?

“借机敛财”是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一种手段,通过直接邀请或者授意、暗示、默许他人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方式,达到敛取钱财的目的。

“借机敛财”是一个定性问题,不是定量问题,不是必须达到多少金额才是“借机敛财”。只要是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到钱财,不论多少都是违纪。

“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指什么?

“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主要是指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损公肥私、因私害公。比如,动用公款、公车公物,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高校领域警示案例


案例1: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院长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5年6月,王次炤在其女儿举办婚礼中,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与该校有共建关系北京某国际艺术中心提供的婚宴优惠价格,邀请学校同事、下属参加婚礼并为婚礼服务(其中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5人),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学校党委书记郭淑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对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礼虽有要求但未予阻止,亲自出席婚宴并致辞,没有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逄焕磊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人,对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礼未予阻止,亲自出席婚宴,没有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经教育部党组、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次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委员、院长职务;分别给予郭淑兰、逄焕磊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2:天津农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图书馆党支部书记王立春为儿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4月,王立春为儿子操办婚宴,分别宴请校内有关人员34人,并收受礼金13500元,造成不良影响。王立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所收礼金。

案例3:太原科技大学离退休处党委书记、处长皇甫广寿为其女儿结婚大操大办问题。2015年4月10日和22日,皇甫广寿分两次为女儿操办婚礼,违规收受有关人员礼金共计1.22万元。2015年10月30日,经太原科技大学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皇甫广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案例4: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原副院长王治宪违规为其孙大操大办百日宴,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纪所得。

案例5:山西财经大学原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党委书记杨俊生为其子结婚大操大办,主动退还违纪所得,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6: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人事科长李发贵为其子结婚大操大办。在2015年1月先后分3次共设宴19桌为其子操办婚礼并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主动退还违纪所得,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职务由人事科科长降为副科长。

案例7:宿州学院保卫处处长宋红军举办女儿婚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5月19日,宋红军为女儿举行谢婚宴,违规收受学校部分教职工及下属人员礼金1.6万元。2016年12月,宋红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

案例8:蚌埠学院外国语学院原院长石平违规大操大办问题。2012年暑假,石平以举办女儿升学宴名义,收受外国语学院教职工19人礼金共计4200元。2015年10月操办母亲丧事时,收受外国语学院教职工21人礼金共计7400元。2017年11月,操办父亲丧事时,收受外国语学院教职工18人礼金共计6600元。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5月,石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外国语学院院长职务。

案例9:河西学院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书记薄建成为女儿大操大办婚宴问题。2015年5月16日,薄建成为女儿举行婚宴,邀请学院部分中层干部及教职员工171人参加,共收受礼金3.49万元。薄建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违规礼金。

案例10:长治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原部长段永慧为女儿操办“圆锁”问题。在2015年5月,分两次在不同饭店违规为其女儿操办“圆锁”事宜,并收取非亲属人员礼金共计56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免职处理。

来源:郑大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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