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4日,由郑州大学规划与学科建设部、郑州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指导,郑州大学哲学学院主办的,“哲学大讲堂”系列第2期讲座——《从诠释技艺到经典阐释学——一种中国式“做哲学”的方式》,在郑州大学北核教学楼6108成功举办。
本次讲座盛情邀请到了北京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洪汉鼎老师,由郑州大学哲学学院王文成院长主持,参会人员有郑州大学哲学学院党委书记王汇、学院老师刘漫、魏非夺、郭昊航、杨超等。郑州大学哲学学院研究生和本科生们热情参与本次讲座。
一、主讲人简介
洪汉鼎,1956年毕业于无锡辅仁中学,同年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师从贺麟教授、洪谦教授和冯友兰教授,研习西方哲学和中国哲学,1961年毕业。1978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并担任贺麟教授助手。1983年获德国洪堡基金会研究资金,赴德国进修两年,1985年返国。1991年荣获德国杜塞尔多夫大学哲学名誉博士,1992年被国务院授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有贡献专家,1995年任德国杜塞尔多夫大学客座教授。现任北京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阐释学研究中心主任、首席专家;德国杜塞尔多夫大学哲学名誉博士,诠释学专业委员会名誉会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伽达默尔著作集汉译与研究”首席专家。

二、报告概况
本次报告的主题旨在通过厘清西方诠释学(Hermeneutics)的核心范畴与逻辑演变,探讨如何利用诠释学的方法论来重构中国传统经学,进而建构具有中国自主性的哲学知识体系。洪先生指出,诠释学(Hermeneutik)的本义并非一种严格的理论学说,而是一种“做哲学”的解释技艺。当人类一切知识与行为都被揭示为对实在的解释,且这种解释具有改变世界的能力时,诠释技艺就获得了普遍根源性,成为“做哲学”的第一哲学,同时实现了马克思关于“哲学家不仅解释世界而且还要改变世界”的主张。洪先生通过“甄子丹诠释叶问”这一生动案例,指出“诠释”实际上是一种基于深刻理解后的意义重构与消化,这种“化”的过程正是“做哲学”(Philosophieren)的关键。

报告区分了“解释”概念下两种不同的哲学意涵:一是“说明”(Erklärung),它倾向于客观、描述性、逻辑推理式的解释,适用于自然科学;二是“阐释”(Auslegung),它强调从主体出发,对隐藏的意义进行阐发与揭示,具有生存性、实践性与创造性。从哲学史看,西方诠释学经历了从古代独断型阐释、近代说明型解释到当代哲学阐释学的三次重大转变,其中“阐释”的重新启用代表了理解方式的根本深化。与作为“技艺”的诠释学不同,“阐释学”(Auslegungslehre)是一门系统的学说或理论。中文关于解释有四个词:说明、解释、诠释、阐释,其中“阐释”最具有阐发、开启与深化的意义,因此更适合作当代哲学建构的核心概念。哲学诠释学的中国化绝非简单的文献翻译,而是利用这种操作技艺对中国文化进行深层消化的过程。阐释的本质是事件,是文本与阐释者之间发生的共时性效果历史事件,既是据为己有又是重构他者的意义开启事件,是遮蔽与解蔽的真理开显事件。

报告最终提出建构一种“中国经典阐释学”,它既非土生土长的传统经学,也非西方哲学诠释学的简单移植,而是在我国经学传统基础上融化西方诠释学而成,做到中体融西、化西长中。经典阐释学既不是中国传统经学的简单复归,也不是西方诠释学的直接移植,而是在我国深厚经学传统基础上,批判吸收西方哲学诠释学合理要素而建构的原创性哲学形态。洪先生认为,应当利用现代诠释学的操作技艺,重新激活中国深厚的经学传统,从简单的文献“说明”转向深度的意义“阐释”。这不仅是对经典的当代重构,更是为了在国际学术界中,以“中国式做哲学”的方式与现象学、分析哲学等西方主流范式展开平等的思想对话。它是一种新的哲学形态,以在世界哲学对话中的共识作为共同视域,扎根于中国特有的传统基因。洪先生展望,如果我们努力,未来的世界哲学舞台,除了带有英美特色的分析哲学和带有德国特色的现象学外,还会出现带有中国特色的经典阐释学。

三、师生互动
互动一:
提问1:法学中“Erklärung”被译为与其相对应的“司法解释”。但法学有实践动态应用,比如美国宪法修正案,宪法是固定下来的,但要靠宪法修正案来推动,它已经有像Auslegung那种意思,就是揭示、说出没有说的东西。所以简单把它理解成Erklärung是否合适?
回答1:
法教义学中,“Auslegung”是很重要的词。一般人容易将其与宗教、信仰相联系,因为它最早是从教义学中出来的。但是法学中还保有这一术语,因为有些法律的条文并非所谓客观,而是与国家的制度等联系起来并由此得到解释的,不是仅靠数学、推理,所以在法学里这门学问是很厉害的。伽达默尔说古代就两个诠释学,一个神学一个法学。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要解释国家层面的法律,需结合制度与时代,并非随意解释,因此也必须采用“Auslegung”。

互动二:
提问2:
首先,Hermeneutik有希腊文来源,就是亚里士多德的《解释篇》(Peri hermeneias)。这个词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意味着存在和它的指涉、表达是一体的、不分的,但没有后面明确区分的interpretation的含义。其次,经典诠释学涉及两种真理,一种是Auslegung的真理,即伽达默尔也清楚地说明,要保证我们解释符合文本原意,又呼应当下问题和时代诉求,所谓“做哲学”的“做”是有历史性的。另一种是Erklärung的真理,它涉及某种客观的真理,比如光速就是光速。因此,解释文本时,最基础的工作是先将文本原意呈现出来。那么,我们是否应当将这两种真理结合在一起?
回答2:
首先,本报告的重点是Hermeneutik这个词从拉丁文翻译以后,“解释”这个概念在西方哲学史上的演变。因为古代是强调Auslegung,近代如斯宾诺莎等人启用了Erklärung这个词,这与近代启蒙科学发展有关。在20世纪,狄尔泰、海德格尔等人重新启用了Auslegung,这代表了哲学发展的大趋势,强调Auslegung在20世纪与文艺复兴、近代浪漫主义的差别。把握这一线索是理解当代哲学的关键。其次,Auslegung和Erklärung涉及两种真理,从而划分出两条路径。有些人把Hermeneutik译为“阐释学”,并未看到其中的区别,学界对于Erklärung和interpretation等词的翻译存在问题,以至于读西哲原文比较困难,原因就是在于没有分清这几个词的区别。在中国哲学中,Erklärung解释文本,就是“我注六经”,Auslegung就是“六经注我”,关键在于把握哪一个。目前,之所以强调阐释学,是因为它能够改变、改造世界。但也可能不同时代,比如斯宾诺莎的时代,就要回到神学政治那一套,因为教会把握了权力,《圣经》就要从其本身意义进行解释。哲学重要的是要把握这个脉络,看出走向,不同的问题是走在不同道路上。两者在经典阐释学中需结合:先做好基础文本解释,再面向当下进行意义开显。

互动三
提问3:
陈独秀提出,况儒术孔道,非无优点,而缺点正多。尤与近世文明社会绝不相容者,其一贯伦理政治之纲常阶级说也。此不攻破,吾国之政治、法律、社会道德,俱无由出黑暗而入光明。我对这一观点印象非常深刻。诠释学是用“当时的眼光”看当时,有些人主张用“现在的眼光”,但陈独秀好像是用“他的现在的眼光”“革命的眼光”去看待的,这不就证明,我们没法用“当时的眼光”去看。而您在最后认为我们要用“现在的眼光”去看,但您同时引用了一些欧洲哲学家,他们主张用“当时的眼光”去看,所以这个问题是不是其实很复杂?
回答3:
当然复杂。比如区分“儒学”还是“儒教”,我不太同意将其视为“儒教”,不如理解为“教化”,就是经世致用、为己之学。但如果把儒学看作宗教,就一定要区分宗教和哲学,中世纪新柏拉图主义强调“努斯”(nous,信仰);哲学强调“索菲亚”(sophia,智慧),两者不同。康有为试图将儒学改为儒教,强调教化;陈独秀等人发动新文化运动,均与其特定时代相关,我们不能用现在的眼光否定他们的主张,因为那个时代和我们现在的时代不一样。这就是一个诠释的问题,大家不要用这个时代去否定那个时代,那个时代有那个时代的路,这也是诠释很重要的原因,不同文明之间也是如此。

四、会议总结
本次会议洪汉鼎先生以精准的概念辨析、深厚的中西视野、清晰的历史脉络,系统阐释了经典阐释学的理论内涵与中国路径,指出其既是对中国传统经学的创造性转化,也是对西方诠释学的本土化重构;为中国哲学现代化、国际化与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提供了清晰方向,彰显了中国哲学的世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