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程序,落实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请校内各单位尽快成立招标(采购)小组。具体负责招标(采购)项目立项审核、项目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履约验收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采购)小组成员为3-7人单数组成,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已经成立的,人数不符合要求的,请按要求重新成立)。
二、各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成立为监督员,人数为1人,按照招标(采购)与监督相分离的原则,监督员不能兼任招标(采购)小组成员。
三、请各个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尽快以纸质材料向招投标办公室报送“招标(采购)小组”及监督人名单(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地点: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招投标办公室564室;联系人:王文华、孙璐;联系电话:67781167。
招投标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