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落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0〕8号)相关要求,现将我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零星采购以及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商城等除外),必须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发布项目招标采购信息公告)前30日向招投标办公室报送项目采购意向。
二、请各项目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规划好本单位采购项目实施的时间进度,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1.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2.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
招投标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