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1-09-28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依据《郑州大学“以案促改+财务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对各单位政府采购中制度建设、采购领导小组建设和存在的问题(包括零星采购项目)进行自查,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送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见附表)。
纸质材料报送至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564房间,电子材料发送至gzb201539@126.com。
联系人:王文华、孙璐
联系电话:67781167,67736018
招投标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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