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化学学院、平原实验室(郑州大学)科研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作者: 时间:2025-10-28 点击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大学化学学院、平原实验室(郑州大学)科研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郑大-询价-2025-0018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750000.00元;

最高限价:75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采购1台质谱仪、1台气相色谱仪(详见询价文件)

5.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历天。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5.5质量保证期:进口设备质保期一年,国产设备质保期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但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询价当天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3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时,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指定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19078445112@163.com)以获取询价文件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19078445112@163.com),资料齐全后进行获取。

3.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0309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0309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期限

本次公告在《郑州大学招标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4.执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执行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郑州大学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67780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人:娄利杰、古丹丹

联系方式:0371-63976218、0371-63940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娄利杰、古丹丹

联系方式:0371-63976218、0371-6394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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