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大学超短超强激光平台建设项目(束线)-配套设施-电子束曝光机和聚焦离子束加工表征系统项目 已由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豫发改审批【2023】8号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 2202-410000-04-01-264667 ,招标人为 郑州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该项目 电子束曝光机和聚焦离子束加工表征系统配套设施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hnsggzyjy.henan.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大学超短超强激光平台建设项目(束线)-配套设施-电子束曝光机和聚焦离子束加工表征系统项目
2.2 项目编号:豫工程20260297001
豫财招标采购-2026-1358
2.3 项目预算金额:9700000.00元;最高限价:9700000.00元;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河南省荥阳市广武镇张河村南侧,沿黄快速通道以北、郑云高速以西区域;
2.6 采购内容:电子束曝光机(一台)、聚焦离子束加工表征系统(一台)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配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等其他伴随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7 供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成;
2.8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2.9 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安装标准;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2.1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采用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及安装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制造商与其委托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个招标项目(如制造商和与其委托代理商同时参加,仅接受制造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
3.3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社保及纳税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5.2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信息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查询记录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需承担被拒绝投标的风险。
3.6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 ;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3.8.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经营和招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投标人对上述内容自行做出书面承诺);
3.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但不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信誉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按网上提示下载投标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专区);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4日凭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投标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net/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iSignature,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费用: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大厅网址: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nsggzyjy.henan.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开标解密(投标人如在交易平台系统规定时间内没有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大学招标采购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7.2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7.3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郑州大学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联系人:沈老师
电 话:0371-632501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时文博
项目组其他成员:花鹏、张嘉杰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电 话:0371-53307955
电子邮件:2169403498@qq.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
电 话:0371-69691304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