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期:一年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文件【注:应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供应商须自行查询,并把有查询时间的查询结果附到磋商响应文件中,招标人视情况进行核实);
7、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05月26日至2020年06月0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电厂路和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01室;
3、方式:供应商需现场领取磋商资料。
4、售价:30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6月08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电厂路和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01会议室;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6月08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电厂路和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01会议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