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信息化办公室采购数字孪生校园基座1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时间:2024-10-14 点击数:

项目概况

郑州大学信息化办公室采购数字孪生校园基座1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25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大-竞磋-2024-0053

2、项目名称:郑州大学信息化办公室采购数字孪生校园基座1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900000.00元

最高限价: 90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

5.1采购内容:完成校园数字孪生基座平台建设,提供地理空间数据治理能力、孪生GIS服务发布能力和数字孪生GIS门户服务;基于数字孪生基座平台完成学校空间数据治理工作,并建立一套数字孪生场景模型;完成学校主校区多媒体教室室内场景建模,并实现主校区多媒体教室数字孪生应用场景。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期限:3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标准。

5.5质保期:5年

5.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单位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15日至2024年1021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2、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3、方式:现场领取;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25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025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大学招标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信息:单位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郑州银行淮河路支行;银行账号:905200820109055643。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大学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联系人:胡宏伟

联系方式:0371-67781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80号158号楼

联系人:郑蒙蒙、孙晋

联系方式:0371-68865980

电子邮件:xdzx006@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蒙蒙

联系方式:0371-68865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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