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大学-后勤管理处东校区部分楼宇场馆物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2576 |
三、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0年01月10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四、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02月04日10时30分 |
五、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1月10日 - 2020年01月17日(北京时间) |
六、变更内容 |
原采购信息内容: |
1.小微企业、2.履约保证金、3.评分标准、4.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要求、5.开标场地和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
变更为: |
1、小微企业 (1)招标文件第10页,35.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小微企业主管部门在招标文件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和《小微企业声明函》等有效证明材料”修改为“投标人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等有效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第50页,企业声明函的说明中,删去“(4)”中的内容,“(3)”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满足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否则不予认可”。 2、履约保证金 (1)招标文件第21页,“44.履约保证金”内容修改为“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招标文件第63页,(四)履约保证金中第1项修改为“本项目的中标投标人(简称中标人,下同)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 3、招标文件第55页,评分标准 (1)“企业资信(6分)”:删去“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对应分值相应调整。 (2)商务部分中新增:“供应商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得1分。(应提供供应商注册地是贫困县的证明和供应商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4、招标文件第67页,“第二节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要求”中的“人员配置要求”进行如下修改: (1)删去“保洁服务”中“班长兼巡查员”的要求; (2)“保洁服务”中的“保洁员”数量修改为13; (3)“秩序维护服务”中“值班管理员”数量修改为“≥14”; (4)“工程维修”中“综合维修工”数量修改为“≥3”; (5)“绿化养护工”中“绿化工”数量修改为“≥2”。 5、开标场地和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1)开标时间:2020年4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二) (3)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七、联系方式 |
1. 采购人:郑州大学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 |
联系人:吴老师 |
联系方式:0371-67739500 |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招标局) |
地址:郑州市纬二路四号 |
联系人:郭老师 余老师 |
联系方式:86095953 |
发布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