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超短超强激光平台建设项目(束线)-PW激光系统及激光加速研究束线项目(招标编号为豫工程20240780002)于2024-12-03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开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 | 河南省科学院激光制造研究所 | 北京环宇超能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物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投标费率(%) | 114540000.000 | 119110000.000 | 117460000.000 |
项目负责人 | 江浩庆 | 乔文哲 | 沈忠伟 |
质量 | 合格,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安装标准 | 合格,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安装标准 | 合格,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安装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服务周期以投标函附录为准:建设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高能高品质激光尾波电子加速束线(包含重频1赫兹PW超短超强激光系统)36个月、飞秒电子束应用束线24个月运维周期(建设周期结束之日开始计算):高能高品质激光尾波电子加速束线(包含重频1赫兹PW超短超强激光系统)24个月、飞秒电子束应用束线36个月 | 服务周期以投标函附录为准:建设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高能高品质激光尾波电子加速束线(包含重频1赫兹PW超短超强激光系统)36个月、飞秒电子束应用束线24个月运维周期(建设周期结束之日开始计算):高能高品质激光尾波电子加速束线(包含重频1赫兹PW超短超强激光系统)24个月、飞秒电子束应用束线36个月 | 服务周期以投标函附录为准:建设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高能高品质激光尾波电子加速束线(包含重频1赫兹PW超短超强激光系统)36个月、飞秒电子束应用束线24个月运维周期(建设周期结束之日开始计算):高能高品质激光尾波电子加速束线(包含重频1赫兹PW超短超强激光系统)24个月、飞秒电子束应用束线36个月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 标段编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豫工程20240780002001 | 北京物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沈忠伟 | 其他 | 项目经理 | 330***********5673 | / | / |
2 | 豫工程20240780002001 | 北京环宇超能科技有限公司 | 乔文哲 | 其他 | 项目经理 | 130***********1217 | / | / |
3 | 豫工程20240780002001 | 河南省科学院激光制造研究所 | 江浩庆 | 其他 | 项目经理 | 422***********5911 | / | /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无此项内容
1.3、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此项内容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标段编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豫工程20240780002001 | 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及安装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截止开标时间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投标人为其他主体人,如法人,需按以上要求提供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3.社保及纳税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投标人对上述内容自行做出书面承诺);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投标人为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团体组织需提供针对以上内容的承诺函)。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1 以联合体参加的,投标人须为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由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含)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须为参与高能高品质激光尾波电子加速束线(含重频1赫兹PW超短超强激光系统)建设的一方】,应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注明牵头人、各方项目负责人及约定各自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招标人联系,并接受指示,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由牵头人负责协调解决; 6.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6.4 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6.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
2.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序号 | 标段编号 | 单位名称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豫工程20240780002001 | 北京物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已响应 |
2 | 豫工程20240780002001 | 北京环宇超能科技有限公司 | 已响应 |
3 | 豫工程20240780002001 | 河南省科学院激光制造研究所 | 已响应 |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废标情况
四、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五、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综合标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评委F | 评委G |
1 | 河南省科学院激光制造研究所 | 9.5 | 8.7 | 9.0 | 9.7 | 9.5 | 9.8 | 9.6 |
2 | 北京环宇超能科技有限公司 | 8.0 | 8.3 | 8.6 | 7.8 | 8.5 | 8.5 | 8.6 |
3 | 北京物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8.2 | 8.1 | 8.7 | 8.4 | 8.5 | 8.5 | 8.6 |
4 | 安徽创谱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 8.2 | 7.9 | 8.5 | 7.8 | 8.5 | 8.5 | 8.5 |
六、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评委F | 评委G |
1 | 河南省科学院激光制造研究所 | 50.0 | 50.0 | 50.0 | 50.0 | 50.0 | 50.0 | 50.0 |
2 | 北京环宇超能科技有限公司 | 37.2 | 37.2 | 37.2 | 37.2 | 37.2 | 37.2 | 37.2 |
3 | 北京物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31.6 | 31.6 | 31.6 | 31.6 | 31.6 | 31.6 | 31.6 |
4 | 安徽创谱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 21.6 | 21.6 | 21.6 | 21.6 | 21.6 | 21.6 | 21.6 |
七、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1 | 河南省科学院激光制造研究所 | 32.35 | 91.75 |
2 | 北京环宇超能科技有限公司 | 28.45 | 73.98 |
3 | 北京物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29.86 | 69.89 |
4 | 安徽创谱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 29.34 | 59.21 |
八、公示时间: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09日
九、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此项内容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郑州大学
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371-53307955
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