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的实务操作程序

作者: 时间:2021-09-27 点击数:

一、采购计划备案。校内各单位采购100万元以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目录(附件1)内货物的,采购单位需安排采购人员在“郑州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中“网上商城采购申请”申报,审核通过后,由管理人员使用口令和密码登录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进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

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科研仪器设备不适用表中所列项目,具体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17〕6号)》执行。

二、选定商品。采购单位采购人员自行查询需求商品,确定意向采购产品品牌、型号,系统会自动显示各型号配置、价格等信息供采购人对比选择,选择电商时应坚持最低价优先原则,并打印网上商城最低报价比价截图(快照)。

三、确认下单。确定商品后放入购物车,登记送货地址和联系人,告知电商出具发票所要填写的内容,进行电子下单采购。

四、电商供货。电商确认电子订单,系统自动生成合同,并实现自动公告和备案,电商根据电子订单填写的商品信息及送货地址送货。

五、到货验收。采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货物验收,在系统中确认验收并对履约电商进行评价。电商应当在确认订单后5个工作日内交货。采购人应在到货后5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否则系统自动确认验收。电商按照采购人下订单时要求的发票填写内容出具正规发票。发票可随货同时发送至采购人,也可另行寄送。

六、资产入账。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所购商品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七、资金支付。采取公务卡、转账或支票等方式支付。采购人应当在到货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45日内将采购资金一次性全额支付电商。

八、售后服务。网上商城采购的商品如有质量等问题,按《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中电商承诺执行。采购单位应及时与电商联系解决。情况特殊、难以解决的,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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