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有关高校: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进一步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门力量建设,切实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水准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不断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根据工作安排,我司将聚焦部分专题举办系列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示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4月—11月(基本安排表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骨干。
2.除专项工作培训外,培训学员以高校专职辅导员为主,近三年已参加过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示范培训的学员,2021年不再参训。
3.专项工作培训对象根据安排届时另作具体说明。
三、培训要求
1.承担2021年度示范培训任务的中心,应按照基本安排表的主题和时间等要求,做好培训方案,并于4月26日前将方案报教育部思政司,审核同意后由承担培训任务的中心发布报名通知,思政司不再单独发布。
2.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要围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不同工作领域、工作环节、工作阶段的实际需求,加强队伍培训核心课程体系建设。每期示范培训班须设置实地考察、现场教学等实践教学环节,授课教师原则上从思政司建立的师资库中约请,如根据培训需要确需邀请不在师资库的授课教师的,须报思政司审批。
3.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须严格执行本地本校疫情常态化防控规定,做好测温、扫码等工作。培训地点要能够符合会场通风、会议代表间隔就坐等疫情防控要求。在校外组织培训的有关中心,可考虑与条件较为成熟的当地专门机构合作。如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响应级别调整至二级,应取消线下培训,调整至三级,需做好学员核酸检测、健康教育以及应急物资准备等工作。培训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者,不得参加线下培训。
5.各示范培训班要认真做好培训总结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在培训班结束一周内按规定做好财务报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宇 王磊
电话:010—66097284
传真:010—66092064
邮箱:szc@moe.edu.cn
附件:1.2021年度全国高校思政工作骨干示范培训班基本安排表
2.2021年度全国高校思政工作骨干示范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3.部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