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素质能力,探索解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思政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针对性,根据上级有关部署,结合培训研修中心实际,决定启动中心2024年度专项开放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内容
2024年度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专项开放课题研究项目拟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的研究时间为2年,一般课题的研究时间为1年。
课题申报内容详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郑州大学)2024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须为国内高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与基础。
2.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质量的相关科研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支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课题负责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近三年(2022-2024)公开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
4.每位申请人限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课题组成员要结构合理,一般不得少于3人,并由申请人担任组长。鼓励跨学科联合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
5.已获得省厅级及以上思政课题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主题申报。
三、经费管理
1.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三次报销。课题立项后,报销50%;中期检查合格或提交中期研究成果后,报销30%;课题通过结项验收后,报销剩余的20%。
2.一般课题:资助经费分二次报销。课题立项后,即报销资助经费的50%;课题通过结项验收后,报销剩余的50%。
四、结项要求
1.任何形式的结项成果,均须与课题相关。
2.重点课题:正式出版专著类成果1部;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及SSCI\ A&HCI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部级及以上党报的理论版发表3千字以上论文1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之外的其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市厅级党报的理论版发表2千字以上论文2篇;或提交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被省厅级以上政府部门或同级别单位采纳的证明2份(来自不同单位的各一份采纳证明,且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一般课题: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之外的其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市厅级党报的理论版发表2千字以上论文1篇;或提交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被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或同级别单位采纳的证明1份(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3.研究成果出版或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郑州大学)2024年度专项开放课题(项目编号:××××)成果”字样,课题名称和类别应与申请获批时相一致,其中课题负责人必须为第一署名人。
4.成果形式选择研究报告时,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5万字,并附不高于25%的查重报告,同时需提供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其中重点课题2份来自不同单位,一般课题1份,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加盖公章),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出具的采纳说明(加盖单位党委公章)。
5.由两名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鉴定专家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思想作风正派、有较高学术水平。
6.申报结项后,将优先被聘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郑州大学)特聘专家”。
五、申报办法和程序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郑州大学)课题申报书》A、B表(分别见附件2和3,A表和B表分别装订,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课题申报一览表》(附件4,加盖公章)。为保证课题评审的公平公正,课题申报书B表内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2.申请人于2025年1月5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用纸质标准文件袋封装,并在文件袋正面粘贴申报书A表封面,快递寄送。同时需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版,邮件和附件均以“单位+课题负责人姓名+2024课题申请材料”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zzuyxzx@zzu.edu.cn。
寄送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学生处(综合管理中心207房间),邮编450001。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371-67781612;15517539091(邮寄)。寄送材料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项目评审及管理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2.申请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3.项目执行过程中如研究方案有重大修改,申请人应及时提交书面报告,报研修中心办公室审查同意后,方可按新方案执行。
4.项目结项时须提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郑州大学)2024年度专项开放课题工作总结》和项目成果,由培训研修中心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结项鉴定,给出评审意见。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郑州大学)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孙老师 0371-6778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