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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办工作职责

  负责本科生教学管理与教学实验中心等工作(总括)

             教学办工作职责(具体)

在教学副院长领导下,贯彻落实本科生院、医(学)院等下发的各项教学工作任务。

1. 日常教学工作:

①负责全院的本科教学宏观管理,按照学校的本科教育纲要,规划本院的教学结构、办学层次及培养 目标等,组织制定并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②负责全院本科教学的课表编排和教学调度,包括下发教学任务、课程表、考试安排、教学总结等各项工作。

③负责组织落实专业课程所需教材、实习指导、讲课题纲等材料的购买和印发工作。

④负责本科生的专业教学及临床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

⑤负责教学经费的使用管理及监督工作。

⑥对本科生进行学籍管理、学位管理、考核管理、教学档案管理以及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2. 教育研究和改革:

①组织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工作以及专业方向、课程体系、教材编写、实习基地评建等各项教学条件基本建设。

②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活动以及本科教学优秀奖、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各级各类精品课程建设等的评选工作。

3.  质量保障:

①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教学检查、专业认证和评估工作。

②成立教学质量监控小组,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教学质量评定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③负责组织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确保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和教学理念的更新。

④组织每学期的教学评价,领导及同行听课制度的落实。

⑤负责教研室、教室、实验室的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⑥负责与教务处及医学院沟通、协调,及时完成上级各项统计报表和资料的上报及有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接转、保管、整理归档工作。

4.  创新创业:

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学生各类竞赛、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工作。

5.  教学实验中心:

负责教学实验中心实验室建设、“三性”实验项目开设、实验室开放以及设备采购、日常管理、安全检查等工作。

6.  其他:

配合学校负责组织院内本科招生宣传、转专业、推免、评优等工作。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40号 电话:0371-6796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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