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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9-28      点击数量: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鼓励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举措。为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趋势,推进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规范化,维护广大本科生的切身利益,确保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郑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有关文件的精神要求,特制定《哲学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具体实施细则》。

一、推免资格

当年统招录取的品学兼优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作为推免生进行推荐: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2、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3、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严谨求实,学习成绩优秀,三年总平均绩点排名在推荐名额之内。

5、三年内有两门(含两门)以上必修课不及格门次,取消保研资格。

二、推免程序

1、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由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院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院团委书记、教学办公室主任、毕业班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

2、根据学校教务处下达的推荐名额,结合我院应届毕业生人数、学位点、重点学科等情况,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及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研究,将名额下达到毕业班。

3、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查资格,根据学分绩点排名,按推荐名额的1:1.5的比例提交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拟定推荐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4、对递交申请免试推荐的学生,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审核其学习成绩,院党委办公室审核其政治表现。

5、推免生名单必须在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在学院公示期间,如学生无异议,则正式上报学校。

三、推荐名额内排名办法

1、学生在校期间测评总成绩为4点,学习成绩占总成绩的90%,综合素质占总成绩的10%。

2、学习成绩总分3.6点,计算方法为:学习成绩=学生三年平均绩点×90%。

3、社会服务总分0.1点,可以累加,最高不超过0.1点。任期满一学年,经考核合格后,其中校、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校学生会部长,年级长、年级团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0.03点,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副部长,院学生会部长,社团主要负责人,年级委员、班长、团支书0.02点;其他班委、副部长及以下0.01点。获得国家级荣誉0.025点/次,省级荣誉0.015点/次。奖学金不加分。同一种荣誉获不同级别奖励只加最高分。

4、科技创新总分0.3点,可以累加,最高不超过0.3点。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论文(见刊时间截止到8月31日,月刊截止到每年第八期,双月刊截止到每年第四期,季刊截止到每年第二期),第一作者每篇加0.2点,第二作者每篇加0.05点,第三作者以后(含第三作者)不予加分。对于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的本科生,凡符合有关政策规定者,可直接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获得全国三等奖,推免研究生测评时负责人加0.3点,团队第二到四名队员加0.25点,第五名及其以后加0.2点。获得省赛特、一等奖负责人加0.15点,团队第二到四名队员加0.12点,第五名及其以后加0.1点;获得省赛二等奖负责人加0.1点,团队第二到四名队员加0.07点,第五名及其以后0.05点;获得省赛三等奖负责人加0.08点,团队第二到四名队员加0.05点,第五名及其以后加0.03点。(注:“挑战杯”须以我院名义参赛为准)。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季军、单项奖,推免研究生测评时负责人加0.3点,团队第二到四名队员加0.25点,第五名及其以后加0.2点。获得金、银、铜奖负责人加0.15点,团队第二到四名队员加0.12点,第五名及其以后加0.1点。在“求是杯”全国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中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推免研究生测评时负责人加0.15点,团队第二到四名队员加0.1点,第五名及其以后加0.05点。(学科竞赛挂靠院系需是本院系)。

四、本实施细则由哲学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施行。 

 

 

 

郑州大学哲学学院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