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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嘉军教授在2021-2022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民监督员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4-09 [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河南省司法厅发布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表扬河南省人民检察院2021-2022年考核优秀等次人民监督员的通报,根据《河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河南省人民监督员培训、考核、奖惩规定》,经研究决定,我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嘉军教授在2021-2022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民监督员并予以通报表扬。

我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嘉军教授被评为2021-2022年度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优秀人民监督员,是河南省司法厅对张嘉军教授学术水平和能力的认可、是对张嘉军教授在担任人民监督员以来工作成绩的肯定。张嘉军教授自担任人民监督员以来,牢记自身使命与职责,深入了解检察、积极参与检察、密切关注检察。认真听证每一次听证会,着力当前问题的病症,又要放眼长远,抓源治本,促进检察机关工作的稳步推进、不断优化。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到参与的每一起案件都能够得到有效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深刻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供稿人:蔡俊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