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打造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
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纪实
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既是对公益诉讼检察实践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更高期许和要求。
一盘创新棋,闯出“加速度”。五年多来,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从部分试点到全面推开,办案领域不断拓宽、规范流程不断完善、理论研究不断深化。全国检察机关积极践行公共利益代表人职责使命,做好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人”,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日趋成熟,成为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的一张亮眼名片。
许多年后,家住万峰湖畔的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南盘江镇红椿村村民韦文友还会回想起2019年11月的那个上午。
当时,群山深处的万峰湖湖面上飘着一股刺鼻的腥臭味儿。一行远道而来的检察官沿湖走街串巷、调查水体污染情况,他们身着的检察制服和胸前佩戴的检徽让韦文友过目难忘。此后不久,有消息传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直接对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立案程序,最高检有关负责人担任主办检察官,沿湖三省(区)检察机关同步开展线索摸排、调查取证、制发检察建议等工作。
这是真正的“硬骨头”案件。万峰湖相关养殖污染问题在2017年被中央环保督察组列为重点问题,但因三省五县(区)执法不统一,直到2019年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最高检迎难而上,立案得到三省区党政机关的大力支持,推动形成了跨区域协同治理、行政机关和司法部门协同治理的合力。如今,湖上纵横交错的非法网箱和浮房已经不见踪影,韦文友一家也积极响应政策退渔还湖、转产上岸。
高峡出平湖,江天即寥廓。
伴随近年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推进,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更多共建、共治、共享的成果惠及更多群众。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正在努力打造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不断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检察贡献。
高位推动开拓进取
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理念
静听岁月,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可追溯至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39年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组织条例》和1941年的《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组织条例》中,都有关于检察员作为诉讼当事人或公益代表人参与诉讼的规定。
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多地检察机关围绕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等领域“试水”公益诉讼。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9个月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被明确写入这两部法律。
2019年10月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求: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202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
2022年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从顶层设计、试点先行,到立法保障、全面推行,检察公益诉讼前进的每一步都蹄疾步稳。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释放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效能
长江江豚自然种群数量较2017年的1012头有所恢复;武汉江段等一些过去的分布空白区也发现了江豚的身影……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2022年长江江豚科学考察初步观察结果。
长江江豚被称为长江生态的“晴雨表”。近年来,最高检挂牌督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问题线索,制定印发长江经济带检察机关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渝川黔滇藏青六省(区、市)深入推动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从“化工围江”到“江豚逐浪”,时间见证着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机制不断完善。
放眼全国,大江南北竞帆弄潮,创新成效不断涌现。各地检察机关不断以更多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的公益诉讼工作成果,多维诠释“双赢多赢共赢”的丰富内涵。
——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最高检联合水利部推动沿黄九省(区)河长办和检察机关共同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依法清理整治河道内“四乱”问题9544个,督促清理污染水域面积3.6万亩。
——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最高检第八检察厅下发系列工作指引,引导各地按照党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工作。
——因地制宜服务区域重大战略和本地中心工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活动,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黑龙江、吉林、辽宁检察机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开展黑土地保护相关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能动履职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2021年,山西省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某医院医师王某违规开具精神药品处方,导致犯罪嫌疑人轻易买到氯硝西泮药品,用于实施抢劫犯罪活动,遂逐级上报至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同年5月,省检察院通过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督促推动省卫健委整治规范医疗秩序。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
从“脚下安全”到“舌尖安全”,从绿水青山到蓝天白云,从个人信息安全到网络治理……全国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向社会治理的“堵点”“盲点”发力,将检察职能延伸到背后的制度缺失、管理不到位等治理问题。
2018年8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聚焦农贸市场及校园周边食品、网络餐饮等五大重点领域开展监督;2020年6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围绕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打持久战、攻坚战;2021年8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等。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五年来,最高检先后发布35批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涵盖野生动物保护、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服务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生物多样性保护、残疾人权益保障等领域,每一起典型案例都体现了公益诉讼检察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与担当。
推动制度发展完善
丰富拓展公益诉讼内涵外延
2021年2月,最高检指导江苏省检察机关办理了网络大V“辣笔小球”诋毁卫国戍边烈士案。该案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检察机关适用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罪名办理的第一起案件。
“辣笔小球”不仅被追究刑事责任,还被以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追究了法律责任。此案的亮点之一就是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依法协同履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此案为将来的同类型案件办理起到了指导和引领作用,会有力带动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总体质量提升。”作为此案的主办检察官、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勇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2019年11月至2022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新领域案件10万余件。其中,办理公共安全领域3.7万件,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1万余件,特殊群体权益保护5000余件,个人信息领域4000余件,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领域180件,赢得社会各界高度评价。
另有统计数据显示,自2017年7月至2022年6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7万余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5.8万件,行政公益诉讼61.4万件。共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约786万亩,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4584万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93.5亿元。
勇开“顶风船”、击鼓“再奋楫”。全国检察机关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数量逐年稳步上升,案件范围不断拓展,办案质效持续提升。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生动实践里,“中国之治”的光彩和“中国之制”的优势将会更加彰显。
(本报记者董凡超 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