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益诉讼法学领域专家学者,张嘉军教授一直高度关心和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理论研究、办案实务等方面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积极从事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先后撰写“传统与现代: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级别管辖反思与重塑”(张军检察长等批示)、“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地域管辖”、“民事公益诉讼刑事化倾向及其消解”、“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多元化、阶段性证明标准建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司法适用研究”等文章,其中“民事公益诉讼刑事化倾向及其消解”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要,出版专著“检察公益诉讼实证研究”,推动出版“检察公益诉讼年度报告”(蓝皮书)(中国社科文献出版社),组织召开各种公益诉讼学术研讨会,为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做出重大贡献。积极推动公益诉讼学科建设,促成郑州大学法学院第一时间修改本科生培养方案,率先在本科生开设了“公益诉讼法学”选修课,组织编写了全国首部本科生教材“公益诉讼法学”,书稿已经提交中国检察出版社,将于2022年9月份正式出版;在郑州大学诉讼法二级硕士点开设“公益诉讼”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方向,2022年已经正式招生;在郑州大学法学一级博士点下自主设置“公益诉讼法学”二级博士点,已经通过了郑州大学评审,评审结果已提交教育部审核,预计2022年8月份教育部会正式公示。积极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实践,多次受邀参加河南省院、市级院组织的重大疑难复杂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研讨会,为案件办理提供坚实理论支撑和有益专业意见,为办案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贡献智慧。特别是在办理河南省三门峡市违建塘坝危害高铁运营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期间,张嘉军教授多次参加论证会,就跨行政区划且涉及不同层级人民政府和多个职能部门,人民检察院应向其共同的上级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进行理论研讨。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九批指导性案例。积极推动公益诉讼宣传,一方面依托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面向全国检察机关举办两届“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件”评选活动,现正在进行第三届评选,对进入终评的案件组织投票,评选结果在“检察日报”公布,对评选出的十大精品案件组织专家点评并在“检察日报”刊发,深化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效果,扩大了检察公益诉讼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另一方面依托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公益法韵”累计推送各种公益诉讼文章500余篇,助力提升公益诉讼的社会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