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至9日,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沈阳成功举办,会议聚焦“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格局下的案例法学研究”。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法学会、辽宁省及其有关下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高等院校等80余家单位200余名理论与实务界的会员、理事及特邀嘉宾参加了本次年会。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院长张嘉军教授应邀参会,并在第一分论坛“案例法学创新与案例指导制度改革”做主题报告。其博士研究生师睿智、硕士研究生张子悦陪同参会。
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胡云腾主持。沈阳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杨松,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辽宁省法学会会长、辽宁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于天敏分别致辞。随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姜伟发表讲话;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作专题报告。
下午,会议进入分论坛讨论环节。我院张嘉军教授应邀在第一分论坛“案例法学创新与案例指导制度改革”做主题报告。他强调,案例法学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及提升法律工作者的决策水平至关重要。面对新的社会挑战,案例法学需要不断创新,包括改进教学方法和案例分析技术。为了更好地发挥案例的指导作用,现行的案例指导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优化案例的选择标准、发布流程和适用范围。加强国际间的案例交流可以促进不同法律体系之间的理解和借鉴,有助于建立更加公平的国际法治环境。此外,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辅助案例研究和教学,不仅能提高效率,还能为法律实践提供科学支持。
闭幕式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郭修江主持。四个分论坛代表分别对讨论成果进行介绍。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革作大会总结发言。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杨松、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分别致闭幕辞。杨松表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法学教育要以实践为导向,必须提高案例法学的研究和教学水平。胡云腾指出要树立以案例为师的理念,要以致敬的态度去研习案例,期待司法案例研究能够在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供稿人:张子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