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版块 >> 正文

我研究院与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及“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创新实践基地”揭牌仪式成功举办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3-07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促进检察公益诉讼领域理论与实务共研,深化检校协同育人机制,3月5日,郑州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陈曦,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副院长张嘉军、张阳,教师代表李永超、刘鋆一行前往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参加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与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共建的“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及“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创新实践基地”揭牌仪式。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正权,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亦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肖俊,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何缓,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冯其锋,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王新颜,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茜,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陆祖贵,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卡铁,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郭付明,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梁利超,商丘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宇,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吴艳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郑州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陈曦,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正权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亦贱,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分别致辞。金亦贱检察长与苗连营院长代表检校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并为双方聘请的检察公益诉讼咨询专家代表、检察公益诉讼实务专家代表颁发聘书。签约仪式由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何缓主持。

undefined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亦贱致辞

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致辞

郑州大学党委常委陈曦,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正权共同为“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揭牌

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亦贱共同为“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创新实践基地”揭牌

金亦贱检察长与苗连营院长代表检校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聘请我院张阳、王红建、陈冬、杨红军、姚保松、李永超、沈思达、崔玮、王康、梁增然、刘鋆十一名教师为“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咨询专家”。金亦贱为我院教师代表张阳、李永超、刘鋆颁发聘书。

undefined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亦贱为检察公益诉讼咨询专家代表颁发聘书

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聘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安顺市人民检察院、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铜仁市人民检察院、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及黔东南州部分基层人民检察院吴开艳、冯其锋、罗蒙、林鑫、刘胜凤、郭付明、黄卡铁、杨丕贵、龙波、汪静十名检察官为“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检察公益诉讼实务导师”。苗连营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冯其锋,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卡铁,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郭付明颁发聘书。

undefined

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为检察公益诉讼实务导师代表颁发聘书

陈曦指出,郑州大学办学历史悠久,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多项学科排名均在稳步向前。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之一,创造了多项全国第一。期待双方围绕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案例培育、经验总结等方面进一步深入合作,在推进新时代法治进程中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

undefined

姜正权表示,贵州省检察机关是全国较早开展文化遗产公益保护工作的省份之一,我们创新开展了“传统村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特色专项,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黔东南州检察机关提起全国首例保护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新的起点,将高校的人才优势、智力优势和理论研究优势,与检察机关的实践优势、案例优势和职能优势,通过基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贯彻新思想、打造新平台、提升新高度。

undefined

此次检校合作是双方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积极响应最高检、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的生动实践,也是双方落实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的创新举措。根据检校合作协议,检校双方将围绕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理论和实践研究、推动实习实践教学、促进法治人才培养、加强人员双向交流等方面全面深化合作,并建立合作日常联络、项目推进等工作机制。

undefi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