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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公益诉讼法学》集体备课教研活动顺利举行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9-07 [来源]: [浏览次数]:

2025年9月6日下午,为打造一流精品课程,培养卓越法治人才,郑州大学法学院、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主办的“《公益诉讼法学》课程集体备课”教研活动在法学院成功举行。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姜新国检察长,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公益诉讼部)姚汉辰主任,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院长张嘉军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圭宇,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副院长王红建教授,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副院长陈冬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主任白阳,以及我院《公益诉讼法学》其他任课教师沈思达副教授、崔玮讲师、赵珂讲师、王立源讲师和部分学生代表参加了本次教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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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由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副院长王红建教授主持。王红建教授在主持时指出,本次集体备课不仅是常规的教学研讨,更是锚定“国家级一流课程”建设目标的新起点。他强调,公益诉讼法学课程建设应当立足高质量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创新教学模式与方法,构建具有郑大特色的教学体系。实务专家们的真知灼见和丰富经验是课程建设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能够为学生带来最前沿的实践视角和案例资源。他希望与会实务专家和老师能够充分交流、凝聚智慧,共同为课程的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法学院副院长王圭宇在致辞中高度评价了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团队取得的卓越成就,称其为“法学院一张走出河南、享誉全国的名片”。他指出,研究院在张嘉军院长的带领下,在科研创新、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获得了学界和实务界的广泛认可。王圭宇副院长表示,学院将全力支持公益诉讼法学课程建设,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和资源支持,推动将此次备课会从“首次”发展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教学研讨平台,吸引更多专家学者参与,实现公益诉讼法学教学的全面开花,为培养新时代卓越法治人才作出更大贡献。

研究院副院长陈冬教授对《公益诉讼法学》课程的选课情况、开课背景及教学目标进行了介绍。她指出,本学年该课程的选课人数由2021年的20多人增加到今年的178人,占年级总人数比已超八成,这一比例不仅远超常规课程规模,也深刻反映出学生对这一新兴领域的强烈关注与浓厚兴趣。此课程学生的踊跃参与,为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一流课程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坚实基础与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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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讨环节,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姚汉辰主任、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姜新国检察长作为受邀实务专家,与张嘉军、王红建、陈冬、沈思达、崔玮、赵珂、王立源等授课教师,围绕课程大纲、案例教学、考核方式等进行了深入研讨。法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白阳主任结合教学管理工作提出具体建议,她表示将全力做好课程服务与保障,协助课程团队完善教学大纲和考核标准,推动建立常态化听课与反馈机制,确保课程建设与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同向同行。学生代表黄晶莹、郑皓中也从学习者视角结合自身生活中的体验提出了宝贵建议。

法学院副院长、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院长张嘉军教授在总结时强调,集体备课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优良历史传统,在新时代注入了新的内涵。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支持下,为培养新时代卓越公益诉讼法治人才,法学院于2020年修改本科培养方案,专门开设了《公益诉讼法学》课程。从2021年至今,选修该门课程的学生越来越多,今年已达178人,说明该门课程深受学生欢迎和喜爱。为了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法学院、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专门建构了“双师同堂”的协同育人机制,组建由“高校教师+实务专家”组成的授课团队,由学院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副教授和讲师,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公益诉讼法官、检察官实务专家共同为学生授课;借助科技赋能教学,运用公益诉讼虚拟仿真实验室、AI助学等高科技手段,助力公益诉讼教学;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标识性概念之一。教学团队在授课过程中,充分融入公益诉讼课程思政元素。同时打造了线上线下混合式授课模式,《公益诉讼法学》线上课程在中国大学MOOC平台上线等。

张嘉军教授表示,下一步,在最高检、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支持下,《公益诉讼法学》授课团队将以本次集体备课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培养方案和授课内容,不断创新教学方式和方法,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努力将《公益诉讼法学》建设成深受学生喜爱的国家一流精品课程,为新时代培养“德法兼修”的卓越法治人才贡献更大力量。

(文:方正高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