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向纵深发展,9月29日下午,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院长张嘉军教授受邀主讲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西北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举办的“检察学大讲堂”第二讲,以《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全面建构公益诉讼检察知识体系》为题作专题讲座。

讲座伊始,张嘉军教授以检察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中的冲突作为切入点,阐述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成果,对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随后,张嘉军教授针对检察公益诉讼的管辖、诉前程序、诉讼主体地位、调查取证权、诉讼时效等规定进行了深入分析,揭示了当前实践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并基于此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最后,张嘉军教授结合大量的立法规定,分析了现有的学术争议,指出其中的优点与缺陷,并针对目前检察公益诉讼方面的立法空白与理论冲突,给出了独特而合理的建议。
在主讲环节结束后,讲座进入到研讨交流环节。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丁岩林副教授对本次讲座中的重点做了回顾与总结;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赵哲副教授就检察公益诉讼中预防性规定的合理性,以及如何对诉讼程序开展体系性监管发表了个人见解;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范锋艳检察官着重对检察公益诉讼在实践中调查取证权的问题进行提问,并且分享了自己在实务中调查取证的困难。张嘉军教授针对上述观点与问题逐一作出回应,他首先明确检察公益诉讼中存在预防性措施的制度设计,例如环境公益诉讼中的重大风险公益诉讼就体现了预防性原则;而后强调诉前程序要考虑到中国国情,公权力机关之间的关系大多需要进行协商协调,不能简单切割;最后针对调查取证的问题,张嘉军教授建议赋予检察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措施以保证调查取证的顺利进行。

整场讲座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意义,对检察公益诉讼理论体系的构建提出了全面建议与可行措施,为相关领域的研究与实践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法。讲座既观照现实,阐明了检察公益诉讼的现有规定与深层法理;又着眼于未来,指出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发展方向与路径,为新时代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构建公益诉讼检察知识体系提供了重大启发。
(供稿人:姚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