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全科检察官”培养的工作部署,推动公益诉讼检察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2026年5月12日至13日,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副院长王红建教授、陈冬教授应邀赴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参与“全科检察官”系列培训之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培训会,并出席《运城市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程序指引(试行)》修订座谈会。

5月12日上午,培训会在运城市检察院正式举行,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金祥主持,市县两级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条线的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参加。
王红建教授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深入讲解了公益诉讼中行政监督管理职责的认定问题,围绕检察履职难点和法律适用重点,厘清了办案中的法理边界与职责认定标准。陈冬教授则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政治定位、出台背景及具体条款,系统阐述了法典实施背景下检察公益诉讼的发力方向与履职要求。两位授课紧扣实务、靶向解惑,有效帮助参训干警补齐业务短板、提升综合素能,获得主办方的高度认可 。


5月13日上午,运城市检察院组织召开《运城市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程序指引(试行)》修订座谈会。王金祥副检察长主持,王红建、陈冬教授与全市5个基层院公益诉讼业务骨干共同参会,围绕办案指引逐条研讨、凝聚共识,推动专家意见与基层经验深度融合,为规范公益诉讼办案筑牢制度基础。
此次活动是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服务检察实践、深化检校协同的重要实践。未来,研究院将始终坚持理论创新与实务需求同频共振,持续以专业研究、智库服务助力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为培育复合型法治人才、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郑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