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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口腔医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郑州大学口腔医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实施细则(试行)

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推免工作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综合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择优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推荐对象

口腔医学院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表现良好;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行政处分记录;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平均成绩绩点排名在全年级前50%并无不及格课程及重修课程,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考试成绩≥425分);

4、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身心健康;

6、预计能够正常毕业并能够获得学士学位。

四、推荐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个人基本信息、所获奖励等基本资料,同时向学院提供有关成绩与奖励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2、组织面试,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老师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对候选的学生进行面试,确定面试成绩;

3、计算综合测评成绩,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提出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对名单进行张榜公示;

4、学院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学校教务处审核。

五、成绩计算

综合测评成绩(M)(100分)=学习成绩(A)(占75%)+考评成绩(B)(占10%)+面试成绩(C)(占15%)

即:M=A×75%+B×10%+C×15%

1、学习成绩(为A项,占75%,即第一名同学的成绩为75分)

由教务部门提供并计算。

2、考评成绩(为B项,占10%,所有项目累加之后第一名同学的成绩为10分)

(1)先进奖励

国家级奖励、课题申报及其他每次加20分,省级奖励、课题申报及其他每次加15分,校级奖励、课题申报及其他每次奖励加10分。

(2)竞赛奖励

国家级竞赛特等奖加30分,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优秀奖加8分;省级竞赛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8分,优秀奖加6分;校级竞赛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优秀奖加3分;院级竞赛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分。集体项目加分减半。环校跑获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以后依次递减1分。

在校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口腔专业学术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

  • 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加10分;

  • 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加20分;

  • 在SCI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加30分。

(3)社会服务

班长、团支书及学生会各部部长及以上干部,每年加2分,学习委员每年加1.5分,其余干部每年加1分。

3、面试成绩(为C项,占15%)

包括对学生仪容仪表、表达能力、英语能力、专业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及培养潜力的全面考察。

六、附则

1、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郑州大学口腔医学院。

郑州大学口腔医学院

2016年9月15日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40号 电话:0371-6796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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