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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教育】酒驾篇(一)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总第538期】 郑大纪检监察
2024年07月30日 10:01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近年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时有发生,不仅给社会、家庭、个人造成严重危害,当事人还面临着纪律、法律的严厉惩处。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郑大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将刊发酒驾醉驾系列纪法常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敬请关注。

酒驾醉驾的判断标准

饮酒驾驶
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醉酒驾驶
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


酒后开车十分危险

01
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纵车辆。
02
判断能力降低
酒后的人对光、声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03
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

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04
心态不稳易冒险
喝酒的人,大都觉得少喝点,或者自我感觉“良好”就没事,其实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
05
易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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