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郑州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行政管理制度 > 正文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资产公司公务接待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河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郑州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资产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公务为国内公务,是指来资产公司参加会议、考察调研、洽谈业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等公务的接待活动。

第二条 公务接待本着有利公务、严格标准、务实节俭、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的公务接待实行预算控制、集中管理的原则,统一由综合办公室管理。

第四条 公务接待活动需事先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注明主要来宾、来宾人数、部门接待人员姓名,接待部门应将审批后的《公务接待审批单》交综合办公室登记。

第五条 公务接待审批原则: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理批准,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未经批准或事后未补办手续的接待,费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第六条 每次公务接待活动可以安排公务用餐一次,用餐标准为平均每人不超过130元(不含酒水),特殊情况需提高接待标准的报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公务用餐可以安排自助餐或桌餐,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确需酒水时,以普通酒水为主),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工作日午餐禁止用酒。

第八条 公务用餐要严格控制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 接待费用报销时,需将发票附《公务接待审批单》一并提交,手续不全的财务审计部不予报销。

第十条 财务审计部根据公司的年度预算额度,对公务接待费用进行监督和控制,超出预算的接待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资产公司机关,各全资企业参照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资产公司综合办公室制订并负责解释,自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 资产公司公务接待审批单

资产公司公务接待审批单(存根)

填制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来访单位

联系人

主要来宾

来访人数

来 访

事 由

接待

安排

接待地点

陪同人员

接待部门

经办人

审 批

意 见

审批人

签 字

……………………………………………………………………………

资产公司公务接待审批单

填制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来访单位

联系人

主要来宾

来访人数

来 访

事 由

接 待

安 排

接待地点

陪同人员

接待部门

经办人

审 批

意 见

审批人

签 字

如遇特殊情况,无公函的活动和来访人员,应形成电话记录单并进行接待审批。

上一篇: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下一篇: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