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成长成才融入出彩中原伟大实践,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研究生〔2020〕2号),现将我院2025年院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5年毕业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名额20人。
二、评选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热爱祖国,脚踏实地。
(二)学习成绩优异,自觉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所修课程全部及格。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道德品质突出,素质能力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主动参加体育锻炼、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在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或已考上选调、公务员,或已被中科院、中国农科院、985院校录取为博士生,或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献身国防事业。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校期间多次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十佳研究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员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学生。
2.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省级及以上的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六)预计不能正常毕业的不能列入评选对象,在评审阶段仍存在欠费问题的学生不能参评。
(七)已获得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原则上不再参评。
三、推荐程序
按照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做好评选工作,推荐人选名单要在公告栏或网络等方式公示三天。
各位毕业生务必于2025年6月3日下午17点前将《郑州大学农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不能加页)交至农学院团委105b室,联系电话0371-67785055。
郑州大学农学院党委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