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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农业与生物制造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通知

时间:2026-03-1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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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与生物制造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申请—考核”制的准考结果,对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的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综合考核对象

所有报考我院、且通过学校准考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均需参加综合考核。

二、考核方式及考核科目

12026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请各位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核。

复试考生在复试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前达到考核现场进行候场和报到,无特殊原因未按照通知时间到达复试现场的,迟到20分钟以上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具体安排如下:

项目

时间

参加人员

考试地点

笔试

专业基础考核

2026326日上午830-1130

通过学校准考、但无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发表SCI论文或核心期刊论文的考生

郑州大学农业与生物制造学院校区(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57号)农业与生物制造学院办公楼204

面试

综合能力考核

2026326日下午1400开始

所有通过学校准考的考生

郑州大学农业与生物制造学院校区农业与生物制造学院办公楼114204

具体考核内容及要求请查看《郑州大学农业与生物制造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https://www7.zzu.edu.cn/agri/info/1013/3396.htm

注:在考核过程中全程录像、录音。请考生遵守以下复试纪律:

1)考生复试时不得佩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能化浓妆,不得用头发、饰品等遮盖耳朵及面部,以便于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2)除了复试现场需要核查和上交的材料,不准将其它无关材料和手机带入复试现场。

3)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2、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1)《郑州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呈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政审表(附件2/附件3,应届生与非应届生表格不同。应届生加盖考生所在院系党委公章;非应届生在职人员由工作单位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街道社区盖章)。

3)体检合格证明(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录取及公示

根据申请人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综合排序,综合排序结果将在我院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以及无导师同意接收并支付培养费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

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培养,申请人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个人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学习年限、毕业就业、缴纳学费政策及奖助学金政策按学校规定执行。

如有问题,请与农业与生物制造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0371-67785055。监督电话:0371-67785095


郑州大学农业与生物制造学院

202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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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50001

电话:0371-67785095(党政办) 0371-67785055(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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